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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第一次出事,是在雨季。比凶宅更可怕的,是合法入住的人!

《案例分享,如有雷同!就是雷同。》

房子第一次出事,是在雨季。

那是一間老公寓,沒有電梯,牆壁常年滲水,樓梯轉角永遠有一股潮濕的霉味。我把它租給一個自稱做物流的男人,三十多歲,笑起來很客氣,說話輕聲細語,看起來比我還怕麻煩。

他看屋那天,鞋子擺得很整齊,還主動把門口的雨水擦乾。
他說:「我很怕吵到鄰居。」

我那時甚至覺得,終於遇到一個正常人。

前三個月,一切正常。租金準時,水電照付。

第四個月,他開始說公司拖薪。

第五個月,他開始「暫時」。

第六個月,我站在門口敲門,敲了整整十分鐘。

門內沒有聲音,但我清楚聽見裡面有人呼吸。

不是急促的那種,是貼在門後,很近,很穩。

我說:「先生,我只想談談。」

門後的呼吸停了一秒,然後,一個男人用很輕、很慢的聲音說:

「你再敲,我就告你騷擾。」

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覺到恐懼不是因為他兇。
而是因為他太冷靜

那天之後,他開始「完全不回應」。
電話不接、訊息不讀、信件照收。

但他每天都在。

晚上燈會亮,凌晨三點會關。
浴室排風扇固定在四點十分轉動。
垃圾每天半夜兩點放到門口。

他在用生活節奏,告訴我:
這裡是他的

後來我才知道,他早就不只住我這一間。

他把鑰匙私配,房間隔成三個床位,用黑色窗簾遮住客廳,凌晨會有陌生人進出。那些人從不說話,只拖著行李箱,輪子在地板上磨出低沉的聲音。

鄰居開始投訴。
說牆壁會震。
說半夜聽到有人在數東西。
說有時候,會聽見牆那頭低聲說:「不要出聲。」

最詭異的是臭味。

不是垃圾,也不是腐爛。
是一種像長時間密閉、混著汗味與潮水的味道,會黏在鼻腔裡,一整天散不掉。

我報警。

警察來了,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裡面很安靜。

警察說:「這是民事糾紛。」

我找調解委員會。

他人沒來,卻寄來一封存證信函,控告我非法侵入他的「居住空間」。

信封裡,還夾著我家門口的照片。

是晚上拍的。

我家客廳燈亮著,我站在窗邊。

我開始睡不好。
每天晚上都覺得有人在我家門外站著,不敲門,只站著,像是在記我幾點關燈、幾點上床。

有一次,我半夜醒來,手機亮著。

螢幕上是一則陌生簡訊:

「房東,做人不要太貪。」

我沒回。

隔天,公寓爆水管。

水從他那層樓流下來,天花板一塊一塊脫落,牆面滲出深色水痕,像在流血。

師傅拆管時沉默了很久,最後只說一句:「這不是自然壞的。」

管子裡塞著抹布、塑膠袋,還有衛生紙,一層一層壓得很實。

我終於走法律程序。

他開始反擊。

向國稅局檢舉我逃漏稅、向消防局檢舉違建、向環保局投訴噪音。
每天不同單位上門,我的名字被一張張表格反覆寫下來。

每一個公務員都很客氣。
但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問題人物。

我開始覺得,這棟房子正在把我吃掉。

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法院外。

他穿得很乾淨,頭髮修整過,對我點頭微笑。
他的眼睛沒有焦距,像是看著我,又像是穿過我。

他說:

「你知道嗎?我只是住在這裡。」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
他不怕輸。

他只要拖。

半年後,房子終於被清空。

強制執行的人撬開門時,所有人都退了一步。

味道不是衝出來的。
是慢慢爬出來的。

牆上滿是黑色黴斑,地板黏膩得像踩在皮膚上。冰箱裡還有腐爛的食物,已經看不出原本是什麼。窗簾後面堆滿床墊,每一張都有不同人的體溫痕跡。

廁所鏡子上,用原子筆寫著一行字:

「下個房東,會更慘。」

法警在臥室牆壁裡敲出一個空洞。

裡面藏著一疊文件,全是租屋契約影本,不同地址,不同房東,但同一個簽名。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留在空屋裡。

我只是想確認燈有沒有關。

就在我站在客廳時,我聽見聲音。

不是腳步聲。

是牆裡,有人在慢慢敲。

不是亂敲。

是很有耐心地,一下,一下。

像是在測牆的厚度。

像是在找出口。

像是在找——
下一個,願意出租的人。






㊙拍鐵鳥老頭中計遭分身霸凌精神失序狂發碎念文自虐←救BI
2026-01-26 8:58 發佈
補強制度缺口 《公證法》修法盼化解租霸風險

在租屋政策持續推動制度化之際,「租霸風險」仍是房東釋出房源的最大隱憂。立法院審議《公證法》修正草案,擬擴大租賃公證書可逕受強制執行的範圍,讓惡意欠租或拒不返還的案件得以快速處理。租賃住宅服務業者認為,新制可望降低訴訟成本、強化房東信心,為租屋市場補上關鍵制度缺口。

|租屋制度逐步成熟 執行落差成隱憂

隨著《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上路,並結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與公益出租人等政策,台灣租屋市場近年朝向制度化與專業化發展。然而,長期存在的租霸風險,仍是壓抑房東釋出空屋、簽訂長期租約的關鍵變數。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指出,制度雖已建立基本框架,但在實務執行面仍有落差,特別是遇到惡意承租行為時,房東往往缺乏即時且有效的保障機制。

|有公證卻難執行 房東承擔高昂成本

現行制度最大問題在於「有公證、卻無法即時強制執行」。依規定,即便租約完成公證,仍須等到租期屆滿且承租人未返還房屋,出租人才能聲請強制執行。但實務上,多數糾紛並非發生在租期終了,而是在承租初期即出現。

常見案例包括房客積欠租金、水電與管理費數月,甚至破壞屋況或私自轉租,即便房東依法終止契約,也往往得歷經一年以上司法程序,租金損失、修繕與法律費用層層疊加,對個人房東而言,無疑是沉重的負擔。

廖智賢指出,制度風險不僅削弱房東信任感,也間接影響包租代管政策吸納民間空屋的成效,許多屋主並非不願出租,而是擔心制度失靈所帶來的成本。

|擴大強制執行範圍 重建市場信任

此次《公證法》第13條修正草案,核心在於擴大公證書可逕受強制執行的適用情形,將「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而依法提前終止」及「雙方書面合意終止後拒不返還」納入強制執行範圍,並以兩年以上租期為適用門檻。

廖智賢認為,新制兼顧出租人保障與承租人租期穩定,並讓公證制度回到「降低訴訟、快速解決爭議」的初衷。草案同時賦予承租人在強制執行遭撤銷時,得請求返還給付與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僅避免制度遭濫用,更有望補強租屋市場最後一塊制度缺口。

他強調,這種雙向設計有助於平衡權利義務,提升社會對租賃公證制度的信賴度。唯有讓守法者獲得即時且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促使更多民間房源投入長期、穩定的租賃體系,進一步支撐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政策的永續推動,為租屋市場建立更透明、有序的發展基礎。


各位房東有福了









退


退
退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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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恐怖連載小說的味道,請問樓主這是真實案例嗎?!
田部辣Luminary

真實案例轉述轉發!

2026-01-26 11:02
我就Ven 一句....原子筆怎麼在鏡子上寫字!!!!
田部辣Luminary

油性原子筆加上恨!想想那畫面!細思極恐!

2026-01-26 10:55
Z3300

沒用過油性筆嗎?

2026-01-26 11:37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案例分享,...(恕刪)


拆門,對付惡房客的好方法。
ctaihsu wrote: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案例分享,...(恕刪)


拆門,對付惡房客的好方法。

...(恕刪)


其實就學美國 用信用卡繳房租就好了

租房的時候要提供信用分數⋯

沒信用的人租不到房子

缺點就是遊民會多到滿出來~
看到真實案例整個毛起來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案例分享,如有雷同...(恕刪)


看到最後...雞皮疙瘩冒了出來...
有些人說「有時候,人比鬼更可怕...」
這句話真的講的沒錯
ctaihsu

那種人,你跟他講理沒用,蓋布袋之類,很有用。

2026-01-27 13:13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補強制度缺口 《公證法》修法盼化解租霸風險

在租屋政策持續推動制度化之際,「租霸風險」仍是房東釋出房源的最大隱憂。立法院審議《公證法》修正草案,擬擴大租賃公證書可逕受強制執行的範圍,讓惡意欠租或拒不返還的案件得以快速處理。租賃住宅服務業者認為,新制可望降低訴訟成本、強化房東信心,為租屋市場補上關鍵制度缺口。

魯空說外面空房子那麼多別再蓋了
多多說房價這麼高交給我們買來出租
搞得大家好混亂哦
呵呵

非常棒的一集
房東與房客都可以了解一下權利
立法院審議《公證法》修正草案
擬擴大租賃公證書可逕受強制執行的範圍
讓惡意欠租或拒不返還案件得以快速處理

房東:「現在房價高不可攀!
買不起房的都跟我們租房子吧!
可是、可是
租霸、租屋蟑螂壞壞耶!
哼!」

給房東賦稅誘因將租賃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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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地下經濟租屋黑市
馬上一堆房東把房子丟出來
政府也不用多花幾千幾千億蓋社會住宅
既浪費人民辛苦納稅錢
又浪費時間慢慢蓋到民國幾百年
關鍵字→不溯及既往
關建字→自住免稅額

㊙拍鐵鳥老頭中計遭分身霸凌精神失序狂發碎念文自虐←救BI
比凶宅更可怕的是窮人

看板上那幾個天天詛咒房東的窮逼小丑就知道

貧窮不但會扭曲一個人的價值觀

而且會禍及任何沾染到他們的人

租屋蟑螂的行為,和版上那幾個小丑有異曲同工之妙

珍惜生命,遠離窮人

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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