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第一次出事,是在雨季。
那是一間老公寓,沒有電梯,牆壁常年滲水,樓梯轉角永遠有一股潮濕的霉味。我把它租給一個自稱做物流的男人,三十多歲,笑起來很客氣,說話輕聲細語,看起來比我還怕麻煩。
他看屋那天,鞋子擺得很整齊,還主動把門口的雨水擦乾。
他說:「我很怕吵到鄰居。」
我那時甚至覺得,終於遇到一個正常人。
前三個月,一切正常。租金準時,水電照付。
第四個月,他開始說公司拖薪。
第五個月,他開始「暫時」。
第六個月,我站在門口敲門,敲了整整十分鐘。
門內沒有聲音,但我清楚聽見裡面有人呼吸。
不是急促的那種,是貼在門後,很近,很穩。
我說:「先生,我只想談談。」
門後的呼吸停了一秒,然後,一個男人用很輕、很慢的聲音說:
「你再敲,我就告你騷擾。」
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覺到恐懼不是因為他兇。
而是因為他太冷靜。
那天之後,他開始「完全不回應」。
電話不接、訊息不讀、信件照收。
但他每天都在。
晚上燈會亮,凌晨三點會關。
浴室排風扇固定在四點十分轉動。
垃圾每天半夜兩點放到門口。
他在用生活節奏,告訴我:
這裡是他的。
後來我才知道,他早就不只住我這一間。
他把鑰匙私配,房間隔成三個床位,用黑色窗簾遮住客廳,凌晨會有陌生人進出。那些人從不說話,只拖著行李箱,輪子在地板上磨出低沉的聲音。
鄰居開始投訴。
說牆壁會震。
說半夜聽到有人在數東西。
說有時候,會聽見牆那頭低聲說:「不要出聲。」
最詭異的是臭味。
不是垃圾,也不是腐爛。
是一種像長時間密閉、混著汗味與潮水的味道,會黏在鼻腔裡,一整天散不掉。
我報警。
警察來了,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裡面很安靜。
警察說:「這是民事糾紛。」
我找調解委員會。
他人沒來,卻寄來一封存證信函,控告我非法侵入他的「居住空間」。
信封裡,還夾著我家門口的照片。
是晚上拍的。
我家客廳燈亮著,我站在窗邊。
我開始睡不好。
每天晚上都覺得有人在我家門外站著,不敲門,只站著,像是在記我幾點關燈、幾點上床。
有一次,我半夜醒來,手機亮著。
螢幕上是一則陌生簡訊:
「房東,做人不要太貪。」
我沒回。
隔天,公寓爆水管。
水從他那層樓流下來,天花板一塊一塊脫落,牆面滲出深色水痕,像在流血。
師傅拆管時沉默了很久,最後只說一句:「這不是自然壞的。」
管子裡塞著抹布、塑膠袋,還有衛生紙,一層一層壓得很實。
我終於走法律程序。
他開始反擊。
向國稅局檢舉我逃漏稅、向消防局檢舉違建、向環保局投訴噪音。
每天不同單位上門,我的名字被一張張表格反覆寫下來。
每一個公務員都很客氣。
但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問題人物。
我開始覺得,這棟房子正在把我吃掉。
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法院外。
他穿得很乾淨,頭髮修整過,對我點頭微笑。
他的眼睛沒有焦距,像是看著我,又像是穿過我。
他說:
「你知道嗎?我只是住在這裡。」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
他不怕輸。
他只要拖。
半年後,房子終於被清空。
強制執行的人撬開門時,所有人都退了一步。
味道不是衝出來的。
是慢慢爬出來的。
牆上滿是黑色黴斑,地板黏膩得像踩在皮膚上。冰箱裡還有腐爛的食物,已經看不出原本是什麼。窗簾後面堆滿床墊,每一張都有不同人的體溫痕跡。
廁所鏡子上,用原子筆寫著一行字:
「下個房東,會更慘。」
法警在臥室牆壁裡敲出一個空洞。
裡面藏著一疊文件,全是租屋契約影本,不同地址,不同房東,但同一個簽名。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留在空屋裡。
我只是想確認燈有沒有關。
就在我站在客廳時,我聽見聲音。
不是腳步聲。
是牆裡,有人在慢慢敲。
不是亂敲。
是很有耐心地,一下,一下。
像是在測牆的厚度。
像是在找出口。
像是在找——
下一個,願意出租的人。
下
一
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