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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各位造嗎
台灣房仲服務費最高6%的規定
始於民國89年西元2000年
記起來記起來
是在民國89年
也就是25年前由內政部訂頒的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明確規定
仲介收費總額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
但強調這是一個上限並非固定比率
鼓勵自由議價
目前市場行情通常賣方付3-4%
買方付1-2%
但這有被誤解為固定費率的現象
台灣的房仲制度有個大家不敢講
卻天天上演的荒謬
房價飆到天上
但仲介佣金制度
還停在五百萬年代的博物館裡打瞌睡

當年一間500萬6%是30萬
雖然心痛但還算能吞
現在動不動2000萬3000萬,
仲介照樣用老規矩算比例
2000萬收120萬
3000萬收180萬
仲介的工作難度有提升四五倍?
手上拿的手機變成會發光的魔杖?
還是帶看時多幫屋主跳兩段大展鴻圖?
如果沒有
那這筆驚死人的抽成到底合理在哪?


更好笑的是一些老實人
或是沒賣過房的傻妞常被收到4%
但買方那邊也不輕鬆2%跑不掉
於是這場交易就變成
買方邊付錢邊皺眉,
賣方邊簽約邊滴血
仲介站在中間拍拍手收錢
兩邊都痛
只有一邊爽爽賺

這套制度的殘酷之處是
房價越高仲介抽成越爽
但買賣雙方卻越來越窮
而且越不透明越沒規範的環境
越容易讓你談不出合理收費
最後只能硬吞

全世界早就有無數替代方案
低率制
定額制
階梯制
平台制
透明制
韓國日本歐洲多國都不會出現台灣這種
一支筆畫到底
越貴越好賺的奇景
台灣目前卻停在原地
像把舊皮鞋當成傳家寶

更荒謬的是
主管機關仍把6%上限當成萬年基準
問題來了
房價是沒在客氣地噴上去
佣金制度卻像被釘在地板上不動
房價漲三倍
手續費也漲三倍
這叫制度?
這叫自動加薪

賣方的立場很簡單
願意付費
但希望付的是專業不是房價膨脹紅利
買方的立場也很簡單
我都要付頭期款付到快斷氣了
為什麼還要付一大筆2%?
買賣雙方都在喊痛
只有仲介對現況滿意
這不就很好說明哪邊要改革?

改革方向不是沒有
佣金上限調到3%或更低
設定高價屋絕對上限金額避免抽到翻掉
大額成交採階梯式費率避免超額剝皮
強制公開收費細項讓黑箱無所遁形
引進更多定額+平台方案
用市場逼出透明與合理

這些不是天方夜譚
只是台灣不願意改
制度可以保護專業,
但不能保護暴利
房價已經夠嚇人
佣金制度不應該再補上一刀


賣房不是去當肥羊
買房也不是交保護費
既然買賣雙方都覺得不合理
制度就該改
不然台灣永遠停在
房越貴
仲介越爽
人民越苦的循環裡

最後
對這議題有自身經驗的買家跟賣家們
你的熱情討論與分享經驗
將會讓這個房仲收6%的議題
被議員被立委看到當政績
看看能不能早點送進去議會改革
不然大家就繼續擺爛20年
給他爛
當然,
房仲朋友不要太安靜
站出來
歡迎蓋樓說說你的付出與苦處
下面一位
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關於
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
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
這個議題逐漸發酵ing
請記得分享給你的親朋好友跟議員委員


只要你跟妳將來會買房子的
只要你跟妳將來會賣房子的
只要你跟妳將來打算幫孩子們買房子的
只要你跟妳將來打算退休賣房子養老的
還有其他將來一定都要跟房仲打交道的
這議題關於你跟妳的薪資存款買賣規劃
不改革不改變就繼續買賣上限6%這樣
想改革想合理就多發言讓這議題被看見

當然
為了激勵幫助正在邁向買房路上的你妳
接下來田部辣還會繼續發第二波........
上述的這些網友們記得多發言多幫自己
田部辣已經利用自己在房地產的影響力
買家賣家你跟妳也請好好幫自己一把吧



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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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來這裡激勵名下沒有房地產的你跟妳買房的☝
2025-12-12 10:58 發佈
不買最大
最近幾年買賣及出租幾棟房子
所有的人找我談
都是零佣金
也不主動透過仲介

懂得就懂....

正義雖然遲到 但總是會到?

joey888 wrote:
不買最大
最近幾年買賣及出租幾棟房子
所有的人找我談
都是零佣金
也不主動透過仲介

可以提供一些你的親身經驗或是方法與建議給將來也會面臨到同樣問題的買家或賣家參考嗎?
租客除外~
☝來這裡激勵名下沒有房地產的你跟妳買房的☝
這是一個很好的議題
台灣甚麼能喬

買房 買車 甚麼都有空間可以談
買的東西都不是實價
當你買的東西不是實價
就會有個問題
成交價亂來不一

看看車版一堆人問菜單
房版一堆人在私訊就知道了

再舉個例
到現在我還是不理解
裝潢監工費的名義是......
業主花錢找裝潢設計
用的是設計的工班
名義上都說自己的工班
其實大家都知道也是跟別人搭
可是業主
卻要花錢給設計師讓他們來監名義上自己的工班??????
沒要跟人爭
不用來嗆我

回到主題
佣金 千分之七
人家那買房通通不能殺價
參考~
엉터리 많다
賣過2次房, 林北都是直接跟房仲說我要實拿多少, 有本事賣高多的都是你的!!
我的想法:

說得很好,希望您能投資設立仲介公司,收取合理費用,造福廣大民眾,功德無量。

如果沒辦法開仲介公司,可以利用政府平台,提出相關政策,附議人數達到標準時,政府就必須回應。

希望您繼續努力,改變這個不合理的現象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Mobile01房地...(恕刪)


動輒百萬的仲介費,我是出不起

所以買房我都買預售,賣房我都自己賣
套一句登卡普的名言

你可以自己賣啊!
0%

政府沒規定要給房仲賣吧?


怎不說證交稅?

台積電都漲幾十倍了,
證交稅怎麼沒調降?
還規定只能在證交所買賣…..
磋商就是房仲的工作項目
不然你可以消耗你的時間
來跟一大堆的潛在買家磨合
6%就是簡單的算法
想賣貴導致長期滯銷
最後成交之後才在那嫌棄
是不是腦筋有什麼問題
如果嫌貴 是不會不會降價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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