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土地契約租賃書是否合理??

首先,老家房屋由長輩於民國70年左右購入,但土地是某廟所持有,附近近百戶住家的土地也是向廟承租,都只有地上房屋建物權,沒有土地權,這大片土地也是100年前某個善心人士捐獻給廟的,這邊住戶的房屋都是每代傳承過戶給下1代,包含我也是,只是我們小孩子長大了,都搬去大城市工作了,附近有的有長輩的就還是當ㄧ般住家住,沒人住的就租給別人做生意,契約如下~~

這張土地契約租賃書是否合理??


這張土地契約租賃書是否合理??

問題:
1、第四條:契約現在是簽2年,若2年到了,對方土地不租了,是意味我要拆屋還地嗎??

2、第八及九條:在這契約前,老家沒人住,已經租給附近婆婆媽媽開麵店做生意了,若簽了,我要帶她去廟裡登記嗎??一定要這樣做嗎??這樣做的用意是什麼??廟方有權利管到我房子租給誰嗎??

3、第十條:在我爸之前的原任屋主就已經有廟的土地同意使用權,就是同意在上面蓋房子的建物權了,我爸跟他買房子後,對方有把廟方同意在土地蓋房子的建物權給我爸,我爸就沒有跟廟方重新簽約了,我爸過世後,房子過戶給我,我也沒跟廟方重新簽約,所以這條是我一定要跟廟方重新簽約嗎??為何還要簽約??

4、第十一及十二條:我以後過世了,房子不能過戶給下1代嗎??或是賣給其他人嗎??為何廟有優先獲得房子的權力??

現在的情況:
鄰居已經有好幾人去跟廟方打官司了,但我不太懂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所以先上來問,但我後續會找時間去問律師,若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請不另賜教及解惑,謝謝~~

另外,我另1個疑惑是,廟方的主委和秘書是今年才新產生的,我是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產生的,但為何他們能有這麼大的權力,畢竟廟裡的資產和錢財照理說也不是他們的,應該是歸廟的,他們也只是代為管理,但內部怎麼管我也是打很大問號,他們怎們運用,外部的人也不知道,只感覺換了一批人,他們來搶錢~~
2025-11-23 13:33 發佈
租地蓋房,合約有效期父親死了有兒子繼承,合法。
合約有效期限內沒問題,有許多判例可循,
但顯然合約過期了,地主絕對勝訴。

這合約問題是,兩年一簽,這也太...,這種住宅最少一代人三十年起跳,
買房都是地上所有權大都五十年、七十年,起碼經手兩代人,
要改簽兩年,我會提早就先換地方買好房,準備搬家。
nory2626 wrote:首先,老家房屋由長輩於民國70年左右購入,但土地是某廟所持有,附近近百戶住家的土地也是向廟承租,都只有地上房屋建物權,沒有土地權,這大片土地也是100年前某個善心人士捐獻給廟的,這邊住戶的房屋都是每代傳承過戶給下1代,包含我也是,只是我們小孩子長大了,都搬去大城市工作了,附近有的有長輩的就還是當ㄧ般住家住,沒人住的就租給別人做生意,契約如下~~






問題:
1、第四條:契約現在是簽2年,若2年到了,對方土地不租了,是意味我要拆屋還地嗎??

2、第八及九條:在這契約前,老家沒人住,已經租給附近婆婆媽媽開麵店做生意了,若簽了,我要帶她去廟裡登記嗎??一定要這樣做嗎??這樣做的用意是什麼??廟方有權利管到我房子租給誰嗎??

3、第十條:在我爸之前的原任屋主就已經有廟的土地同意使用權,就是同意在上面蓋房子的建物權了,我爸跟他買房子後,對方有把廟方同意在土地蓋房子的建物權給我爸,我爸就沒有跟廟方重新簽約了,我爸過世後,房子過戶給我,我也沒跟廟方重新簽約,所以這條是我一定要跟廟方重新簽約嗎??為何還要簽約??

4、第十一及十二條:我以後過世了,房子不能過戶給下1代嗎??或是賣給其他人嗎??為何廟有優先獲得房子的權力??

現在的情況:
鄰居已經有好幾人去跟廟方打官司了,但我不太懂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所以先上來問,但我後續會找時間去問律師,若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請不另賜教及解惑,謝謝~~

另外,我另1個疑惑是,廟方的主委和秘書是今年才新產生的,我是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產生的,但為何他們能有這麼大的權力,畢竟廟裡的資產和錢財照理說也不是他們的,應該是歸廟的,他們也只是代為管理,但內部怎麼管我也是打很大問號,他們怎們運用,外部的人也不知道,只感覺換了一批人,他們來搶錢~~









1.對



2.一定要去登記 出租方想知道承租的人轉租的人是誰 方便管理 這要求合情合理也合法

而且廟方有權利管到你房子租給誰..依法出租人是能禁轉租權利的



3.你爸怎麼買怎麼談的.麻煩拿出證據在來談 不然你說的在多都沒用 請拿證據說話


而繼承是繼承..旦租約是租約..這是分開看的二件事

依法租約是能繼承的 旦出租方是有權要求你們要把承租人的名稱給修正的

當然不修正租約照常一直到租約結束也行

就是說你爸簽的租約2年 他一年後過世 剩1年的租約 小孩可以繼承

旦由那一位小孩來繼承 麻煩站出來重簽一份剩餘租約時間的租約

只要不影響你們的剩餘租期 這應該算是合理也合法的要求

畢竟如果承租人過世 有4個小孩 老大在用 最後出問題 老大推給其他三個繼承人 你要出租人怎麼辦??

誰要用 誰出來承接剩餘的租期 應該是合理也合法的要求





4.那一條寫了限制了承租人過世 房子不能過戶給下1代了??那一條寫了??





而買賣

廟方有優先承購權

依法你們是需要通知優先權人沒錯

土地法 第104條 在基地或房屋出售時 擁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先去瞭解一下你的鄰居是在跟廟方爭取什麼?廟方想要什麼?而你自己想要爭取什麼?

這看起來這是間地上權的房子,你沒有土地所有權,每年繳租金給地主。您父親只有購買建物所有權,所以你也是繼承建物所有權而已,沒有土地。地上權租約期到就是續約、拆屋還地或賣給地主。

建議:
1. 問廟方有沒有要賣土地?在廟裡擲筊,搞不好神明同意;雖然找神明背書可能不會被廟方承認就是了。買地機會很小,但還是可以問問看。
2. 問廟方重新簽約?建議把租約拉長,兩年太短了。通常30、50、70年。一樣在廟裡擲筊,搞不好神明同意你長租。
3. 把建物所有權賣掉 (賣房子)。

不要拖到約期快到才處理,還剩一年租約的時間,處理好才好安心睡覺。
nory2626 wrote:


樓主
第12條


12條??

你當我看不懂12條還是你當我看錯條了??

12條到底那幾個字寫了房子不能繼承??

能用正常人看的懂的中文回應嗎??

我不會擲筊也不會感應

你說12條3個字...我什麼都感應不出來...我不會通靈好嗎?

能明確清楚的講..用正常人看的懂的字講清楚

那幾個字寫了房子不能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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