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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管制最後會是圖利房東還是真的能保護租客?

最近內政部要修改《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重點大概有幾個:
>>房客訂約+續約最少可以住 3 年。
>>續約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
>>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補貼或遷入戶籍。

聽起來是想保護房客,但看到專家分析歐洲、美國很多地方的例子,幾乎都出現副作用:房東漲幅有限就「漲好漲滿」,覺得投報低就改做 Airbnb,甚至直接不租了。

結果供給變少,租金反而漲更快。

但台灣跟歐洲不同的地方是,台灣的房東大多是散戶,不是職業包租公,也沒有這麼的觀光需求可以做Airbnb

有沒有可能房東覺得不划算,或覺得太麻煩,然後就直接乾脆不出租,結果就跟歐美一樣供給變少,租金反而漲更快

但台灣也有不少買房投資的投資客是「靠房客幫忙繳房貸 + 等房價漲」,如果租房變麻煩,也沒有房租可以來減輕房貸負擔,會不會導致買房出租的吸引力下降,投資客變少,房價就有機會跟著下跌?

或是最後房價還是有自住客撐著,然後房價沒跌,租客還是買不起房,選擇更少,租金跟著漲價,沒得選還是得硬著頭皮租,這樣看起來等於是變成在圖利房東

好奇大家怎麼看這次租賃條例修法?
2025-09-17 13:44 發佈
再加一條空屋不租不住再課重稅,出租才能省稅 看你租不租😁
日本房屋不是現住的持有成本高
babyzombie wrote:

房東漲幅有限就「漲好漲滿」,覺得投報低就改做 Airbnb,甚至直接不租了


空租 --> 繳不起房貸 --> 法拍

umax wrote:
再加一條空屋不租不住再課重稅,出租才能省稅 看你租不租😁
日本房屋不是現住的持有成本高


如果是這樣規定的話,好像的確能避免房東因為麻煩而不出租
進而減少房源減少,物以稀為貴的問題
只是個過程 wrote:
空租 --> 繳不起房貸 --> 法拍


房租應該只是房貸的一部分金流來源
應該還不至於繳不起房貸被法拍吧?
babyzombie wrote:

房租應該只是房貸的一部分金流來源
應該還不至於繳不起房貸被法拍吧?


沒看過槓桿開太高, 想賣賣不掉, 想用租金繳房貸的投資客嗎?
只是個過程 wrote:
babyzo...(恕刪)

想要房東租給你的租屋仔,租電視,租寵物,租電視盒,無所不租。
只是個過程 wrote:
babyzo...(恕刪)

房子是拿來增值,不是拿來租的,懂嗎?
volker88 wrote:
(恕刪)


你買了淡水房, 就一直在上面說淡水以後要噴了
又說你的淡水房是以後退休要住的
那幹嘛一直講它要噴
我看是在賺價差才對
大摩星 wrote:
你買了淡水房, 就一...(恕刪)

哈哈哈,投資客都在板橋吧! 誰會去投資淡海 ? 三大鬼城之首耶!~誰會去投資 ?
反而是板橋炒到高又高, 你每天說你住府中站,就是想賣,想倒貨,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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