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這條路上,有些人覺醒得早,有些人覺醒得晚,有些人執迷不悟。
我算覺醒得晚。
之前聽黑大說,大概的意思是,買房不用買太貴,毋庸裝修(或僅為必要修繕),出租才能獲利,轉售才賺得多。
我都有謹記在心。
最近和同齡友人聊天,才發現不是年齡問題,我們即使在工作困頓中,有些人還是很早就認知到,在台灣炒房成本低,獲利大。
像友人就是這樣,出社會未久,就知道這件事,在政府開始打炒房之前,就已經學會炒房,賺滿荷包,手上有數張權狀。
我如果早10年覺醒,並且早一點投入房地產交易市場,是否就不會像今天這樣,買得貴,賺得少?
我說的執迷不悟,不一定單指空方,極端多方,也是執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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