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間房空出來,想要拿來出租,
網路上有看一些出租的訊息,發現還滿多社宅的出租訊息,
社宅是三年一期,如果一直交給社宅業者管理,以下的問題是否正確呢?
1) 出租期間都不需要付任何管理費或是其它費用給社宅業者對嗎? 只要當出承租的租金多少,就是每個月收租金就好
2) 3年一期,時間到,要再和業者重新簽約一次嗎? 簽了之後,就是和問題一樣對嗎?
3) 從這些觀點來看,除租金可能會低一點,請問還會有什麼缺點嗎? 因為完全不用花心思去管理
4) 591上面很多社宅的案件,我在想如真的在591上面上架寫屋主自租,應該就會有一堆房仲或是社宅管理業者會來騷擾了,請問要怎麼預防或處理比較好呢?
以上,是不是有大大可以分享一下,謝謝^^
asdfasdf3232 wrote:
最近有一間房空出來,...(恕刪)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由政府推動的計畫,旨在將民間閒置空屋轉變為社會住宅,並提供給符合資格的弱勢族群租住。 此計畫透過專業的租屋服務業者(租屋服務事業)進行房屋的出租與管理,同時為房東和房客提供多項優惠與補助,以減輕雙方的負擔。
包租包管 (包租):
政府委託業者以市場租金的8折承租房東的空屋,再轉租給弱勢房客作為「二房東」,並負責全程管理。
代租代管 (代管):
政府委託業者協助房東媒合弱勢房客,房東將房屋以市場租金的9折出租給房客,業者則負責代為管理,例如代收租金、諮詢與關懷。
請找一家喜歡的專業租屋服務業者就可以,房客就交給專業的業者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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