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當時買預售屋簽的合約是兩個人的名字,現在預售屋結構體已經蓋完建商說無法換約,但是我們是配偶,過戶只想用一個人的名字
請問有什麼解套的方式嗎?謝謝
鄭彤彤安納 wrote:
大家好,當時買預售屋簽的合約是兩個人的名字,現在預售屋結構體已經蓋完建商說無法換約,但是我們是配偶,過戶只想用一個人的名字
請問有什麼解套的方式嗎?謝謝
直接找建商要求更名權就好了
預售屋禁止轉賣的主要是因為 平均地權條例的限制
旦第 47-4 條有寫明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並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但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得讓與或轉售之情形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你可以依這一條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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