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買的地與房子,地目是田。和左邊一棟連在一起,右邊一棟中間有防火巷,前後都是巷路。
這幾天申請鑑界,發現房子把土地都蓋得滿滿的,右邊的防火巷,完全是右邊那棟的地,前後也都蓋滿才是巷路。
我一直都以為,房子旁邊必須留些空地才合法,原來我的想法是錯的?
補充:這裡幾棟房子的地,當初蓋時都是同一個地主。
mozxcv wrote:
這裡巷子6間3樓透天房子,大概是16、7年前那時候蓋的。
土地除了有土地使用分區之外。

還要看是在都市計畫內,還是都市計畫外,兩者適用的法令差很多。
在土地管制前都市計畫內的都一樣,而非都市的土地則會有特例,但後來就全國統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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