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現在遇到的狀況想請教各位前輩們
目前的房子是由我太太貸款的(當初我太太能貸到的利率比較低些)
由於現在一些狀況,房貸的部分將由我負責償還
也就是說原先的貸款是由我太太那邊做繳納償還
但我後續接手償還的話
我應該是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去跟銀行談貸款的事情呢?
轉貸的話應該是我自己名下的貸款轉移其他銀行(當然通常這類利率是越談越低)
這種狀況是否就是我去重新貸然後投入到我太太的原本房貸戶頭後
把我太太那邊原本的貸款繳交完後就好呢?
菜鳥的問題還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akenomeisei wrote:
各位前輩好
現在遇到的狀況想請教各位前輩們
目前的房子是由我太太貸款的(當初我太太能貸到的利率比較低些)
由於現在一些狀況,房貸的部分將由我負責償還
也就是說原先的貸款是由我太太那邊做繳納償還
但我後續接手償還的話
我應該是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去跟銀行談貸款的事情呢?
轉貸的話應該是我自己名下的貸款轉移其他銀行(當然通常這類利率是越談越低)
這種狀況是否就是我去重新貸然後投入到我太太的原本房貸戶頭後
把我太太那邊原本的貸款繳交完後就好呢?
菜鳥的問題還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你還是講清楚,除了你老婆目前在貸款的這間房子,還有沒有其他的房子可以運作
還有,你所謂的房貸部分由你來償還,意思是每個月的按揭款你來支付
還是你想重新借一筆錢還老婆的舊賬,自己承擔新賬的每月按揭款?用意又是什麼呢
被你繞的頭都暈了
akenomeisei wrote:
講簡單點,婚姻狀況不佳
太太要我把原有房貸處理掉(因為一開始房屋是她的名字,且貸款也是由她貸)才願意簽字
她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方式寫每個月支付房貸的金額給她(要全額給付完畢)
所以我才會說要想其他方式來把房貸處理掉
這樣不知道能理解了嗎?
樓主您原來的 PO 文,大略猜得到,尊夫人的意思其實很明確了,你把房貸還了(或餘款現在給她),房子仍歸她.至於你怎麼去搞錢,背債,她不管.
但您提的方式,改成你是借款人,仍設定抵押原來這個房子,這是沒有用的.因為,那跟現在沒給錢還貸是沒有兩樣的.不要說銀行應該不會同意,要是之後您要是不還房貸,尊夫人仍是面臨,要嘛她來還,要嘛被法拍兩難境地.
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如此分配是否合理,外人不便置喙.只是你想要做的方式,只能設法用其他方式借款,再轉交尊夫人結清,但借款跟這個房子就沒有關係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