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恐延後交屋 都發局准延建築期2年

因應大環境缺工缺料及美國對等關稅調整,為建全本市房市發展,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措施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建築法第53條第3項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建築物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市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其建築期限除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惟經本府勒令停工且未經同意復工者,不得適用。
二、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須申報開工經備查後,起算建築期限並適用前開延長建築期限規定,惟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2025-06-28 18:20 發佈
我看版主是個完全沒買過房子的XX吧!

預售屋賣買契約中會訂有這一條:
第十一條 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一、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應在民國__年__月__日之前開工,民國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並取得使用執照。
二、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房子只要賣了,建商巴不得盡快完工交屋好拿錢,誰跟你拖著被客戶罰.
On9ccc

如果售價還在飆升 違約賠錢賣更高

2025-06-28 21:36
lichujen wrote:
我看版主是個完全沒買過房子的XX吧!


我朋友在土城2020年5月的買的預售屋建案就是因疫情再延2年,今年4月才剛交屋,沒有什麼利息或違約金喔

另外我爸在2019土城掛我名字買的預售屋,2022年交屋了,我是貸款人。
lichujen wrote:

預售屋賣買契約中一訂有這一條:
第十一條 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一、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應在民國__年__月__日之前開工,民國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並取得使用執照。
二、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

...(恕刪)


疫情後期的預售屋都把完工日期寫超久

有些寫到6-7年後了

建商正常蓋 根本不會違約

比較多的都是2019年買的預售屋

疫情期間幾乎都無預警延2年

有些好建商依約賠了利息 但是也沒多少錢

有些比較黑的建商直接退簽約金

房子拿回來重賣賺更多⋯

MAXI CHEN wrote:
我朋友在土城2020...(恕刪)


法律界有一句俗諺是,「法 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另有愛睏沒辦法.
MAXI CHEN wrote:
我朋友在土城2020...(恕刪)


所以你只是借名登記罷了
不算有買過
carlo2013 wrote:
所以你只是借名登記罷了不算有買過


不好意思,感謝我爸在2019年土城重劃區幫我看房刷了預售屋10萬訂約金,但簽約金、工程款和房貸都是我自己繳的,雖然我爸已經在2022年過世,我都稱房子是我爸留給我的。







快要斷頭爛尾了,才會一延再延。

爐媽媽真是建商好朋友~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