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頂加違建產權的問題

違建, 違章建築

是指「沒有經過當地主管機關審核許可並且發執照」卻「擅自」建造的建築物, 所以不會有「建築執照」或是「使用執照」,就算政府現在沒有拆,也是違法建築。撇開合法性,以下請就社會一般觀念回答,謝謝!

2025-05-26 14:05 發佈
頂加的使用權,跟騎樓和1樓住家前路邊停車一樣,只要不要臉就是你的!
Trillionaire2020

加價買頂加,然後頂加被拆自己還要付拆除費 [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2025-05-26 17:45
Trillionaire2020

智商稅 * 2 = 智障稅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2025-05-26 17:46
看是獨棟透天還是公共的頂加
Bobomosun
Bobomosun 樓主

是老舊公寓的民國80年以前頂加違建

2025-05-26 15:40
changkulong

這麼說吧,你的買賣合約中是否有明確的說明頂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你要擁有那必須要有證明,不然空口白話後面問題當然很多。

2025-05-26 16:26
有關頂加的問題, 01房版只能問 "頂加哥".

Trillionaire2020

我覺得萬華哥也可以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05-26 17:47
頂加與使用權應該分開看

頂加是違建沒錯
但30年以上老公寓完工時代的購房合約中幾乎都有附帶一條
頂樓天台為最高樓層戶"約定專用"且負擔養護責任
藉此提高出售價格
若此約定專用在當時屬於合法契約的話
使用權當然會隨主建物交易轉移至新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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