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知道的玩法就是
假設市場行情2萬
丟社會住宅 核定1萬6~1萬7 他們就會把房子租1萬7 額外再跟客人簽車位出租3000
除非客人不租車位 反正車位也可以單獨租給同大樓的其他人 或者出租給外人 反正只要地點別太差 車位比房子搶手
尤其是現在很多建案 車位還比總戶數低 300戶 可能只有270 280個車位
連一戶一車位都保障不了 更別提有些需要雙車位的
社區群組喊一下 車位出租 就有人租了
因為社會住宅只保障住房 沒保障車位 車位是可以額外單獨出租給租客
最後還是2萬 頂多車位便宜一點 最後還是得收1萬9
而且房東可以享有自用住宅稅率 減稅服務 而且也可以銀行優惠利率
除非銀行貸款有簽 禁止出租 只能自用
除非是不帶車位的房子 那就沒得玩
而且正常租出 房客要給仲介0.5~1個月租金當服務費
如果是轉社會住宅 這筆服務費是政府負擔
而且房東 完全不用接觸租客 期間任何事情 都有人幫你處理 例如房客水龍頭壞了 之類
甚至連每個月的收租 都有人幫你代收 完全不用擔心 房客不繳租金 或者 不附租金直接霸佔房子
還有每年政府補助的修繕費(最後大概率也是沒修繕 或者 修繕只花了一半 剩餘的直接入口袋) 感覺好爽
畢竟每年一萬的修繕費 房客換個水龍頭 換個電燈 之類 一年換下來正常也花不到一萬
連最後繳稅也可以當自用住宅繳稅
目前委託包租代管的房子是當作"准社宅",房租的規定是依照行情打折;然而,政府規定包租代管業者對於房租是:"不得賺差價",所以業者目前的傾向是"不包租只代管",既使簽包租約,也在合約中訂有"任一方經預先通知對方後得中止合約"的條文,這樣就算房客停租或跑路,包租公司也承擔風險極低.
另外,業者對租金的設定是要調查的,房屋有無車位,房租行情自然不同,版主的想法真是腦洞大開.
而沒有差價的情況下,業者賺什麼?我的了解是"仲介費",因業者跟屋主簽的約是三年一期,而跟房客則是一年一約,每年一約可當作仲介一案,向政府支領費用;另外,房屋依照規定的保險,房屋的修理,固然可由屋主自己處理,但既然已經代管了,通常也會由業者代辦,而這些業者都會有固定承包商,承包商應該會有些"權利金"的存在吧!
至於政府給業者的經費那裏來,當然是全民買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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