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槓桿+長長的坡道
是滾雪球的秘訣!
個人做法:
拿舊房增貸投美債美股
領債息股息繳新房房貸
新房房租養房貸壽險與投資險
保險年金投黃金存摺與比特幣
Doctorelon01 wrote:
低利+槓桿+長長的坡道
是滾雪球的秘訣!
個人做法:
拿舊房增貸投美債美股
領債息股息繳新房房貸
新房房租養房貸壽險與投資險
保險年金投黃金存摺
樓主先說這種作法的成功機率有沒有50%?!

如果成功的機率沒有50%!還不如直接去澳門賭大小。

100萬全押!5次過關就3200萬入袋,比你這個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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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elon01 wrote:
低利+槓桿+長長的坡...(恕刪)
別做夢醒醒吧,央行財政部內政部金管會正在緊盯著你,
央行針對購屋貸款與房屋抵押貸款轉增貸之週轉金貸款列為檢查重點,包括:(1)相關貸款資金是否流向購置其他不動產,合計貸款成數有無超過法定上限;(2)是否利用貸款資金清償原有購屋貸款,俾新購房屋免受第2戶購屋貸款條件限制;(3)有無重新鑑價提高貸款金額或延長寬限期,違反本行規定;(4)必要時辦理跨行資金流向之檢查,避免借款人利用銀行不易跨行追查而規避本行規定。
原屋融資以及轉增貸籌買房款也同受限制,國銀業者給出兩種不同結果,最終都必須依照央行以及銀行規定辦理。
第一,原屋融資的資金用途,基本上都屬於周轉金或是消費性融資,也不會計入銀行法第72-2。金融業者解釋,也就是包括理財型房貸以及原屋融資等,借出來的錢以理財為主,但必須簽切結書,銀行會追至少一年金流。
第二,房屋轉且增貸則依照資金用途而定,惟目前銀行多已經增列條款,如果符合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措施對象者,成數、寬限期、利率以及相關授信條件另議,必須依照央行以及該銀行規定辦理,假設是「投資客」,就不能適用該專案條件。
你以為銀行會放過你嗎? 責任與義務都在你身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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