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房屋稅問題

想請教一下
如果是去年10月取得建物使用執照的
房屋在今年一月的時候過戶
今年房屋稅要繳納嗎?
2025-03-22 14:04 發佈
mjo100 wrote:

想請教一下
如果是去年10月取得建物使用執照的
房屋在今年一月的時候過戶
今年房屋稅要繳納嗎?

...(恕刪)


我記得房屋稅是以2月底為基準

所以應該是要繳
mjo100 wrote:
想請教一下如果是去年10...(恕刪)

要的,請設籍,今天已是3/22喔,

財政部提醒,本次房屋稅條例修法將設有戶籍登記列入自住房屋條件,如有尚未辦竣戶籍設立之自住房屋,應於114年3月22日前設籍完成,否則將按一般非自住房屋課徵房屋稅。
mjo100 wrote:
想請教一下
如果是去年10月取得建物使用執照的
房屋在今年一月的時候過戶
今年房屋稅要繳納嗎?


今年2/28是誰的名字,稅單就寄給誰

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1至今年6/30
mjo100 wrote:
想請教一下如果是去年10...(恕刪)


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2月末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當日房屋稅籍資料核定,就是當年度(課稅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房屋全年房屋稅。

過戶前屬於建商負擔部份交屋時建商會支付給你(從交屋預收款中計算找補)
mjo100 wrote:
想請教一下
如果是去年10月取得建物使用執照的
房屋在今年一月的時候過戶
今年房屋稅要繳納嗎?


依比例 按月計算房屋稅

不滿一個月的部份好像會不計算

其他的你一塊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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