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有些人抱怨台灣的「房價所得比」很畸形
房價高薪資低
害他們買不起房
批評政府
批評社會
......
其實
房價和薪資所得不能一起比較
因為房子不是一定必須擁有
就如同黃金一樣
沒有黃金和房子的人一樣可以活下去
基本上
黃金和房子是給有錢人買的
所以「房價所得比」和「黃金所得比」都是沒有意義的數據!
而且有讀過書的人都知道
居住正義不是買房正義而是租屋正義
所以真正有意義的數據是「房租所得比」而非「房價所得比」!
你覺得它沒意義,Ok,我給尊重

你說的我其實也有部分認同
就是居住正義不應該只是"買得起房",而是應該包含"租得起房".
但是[房租/所得比]的觀念在台灣卻不適用
一方面台灣的租屋環境....懂得就懂,三個字"爛透了".
一方面台灣人目前依然有濃厚的[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一定要有自己的房才有安全感.
所以在目前的台灣,[房價/所得比]遠遠要比[房租/所得比]來得重要.
除非未來台灣在政策和觀念上都有大幅度的改變,變成像德國那樣,房屋自有率低於50%,有超過一半的人就算有錢也更願意租屋.否則,你現在要用[房租/所得比]來替台灣房地產的價格洗地,那完全是在模糊焦點.
三不平 wrote:
[房價/所得比]是全世界公認相當有意義的評量一個地區房價是否合理的指標.
你覺得它沒意義,Ok,我給尊重
...(恕刪)
房價所得比不是世界公認的
他原本是加拿大央行發明的指標而已
而且各國用的公式也都不一樣
一個地區房價是否合理 本身就沒有意義
內政部統計的「房價所得比公式=中位數住宅價格/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房價所得比公式是:
「房價所得比=名目房價/名目人均可支配所得」
NUMBEO的房價所得比計算公式為:
「房價所得比=90平方公尺實坪平均房價/稅後人均淨收入 X 1.5」
90平方公尺有什麼意義? 稅後人均淨收入1.5倍?
其實那個統計網站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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