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30cm大大及大E水水,本魯剛貸了一千萬的新青安,本人已婚有三位子女,姐姐與我一同居住(未嫁),因應接下來新房子的30年貸款生活、所以與姐姐約定舊屋(租的)這邊的房租由她繳(轉帳給我、統一我匯)、新屋的貸款由我繳,但是突然想到有YT在說政府都會查金流,若是發現我的帳戶每個月多出一筆固定的金流,就會研判是出租,想知道若是這樣的情況,會被取消新青安資格嗎?
還是我只能直接與姐姐拿現金省得後續的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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