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讓渡問題

我跟前屋主買了預售屋 簽了房屋權利讓渡書 近期要交屋了 前屋主與建商 告知想重新簽約 不從前屋主過戶給我 而是建設公司過戶給我 這樣沒有違約嗎?這樣是否還有議價空間

不好意思 補充說明第一次購屋 我說的是 

第三條、違約之罰則


一、如乙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甲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二十


違約金。


二、如甲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乙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十違


約金

 這不是代表建設公司過戶給前屋主 前屋主在過戶給我們嗎 不是代表這個意思嗎?


後續更新 是前屋主限貸的關係 貸款過不了 因此跟建商解約 我們在重新簽約 用前屋主賣的價格

2024-10-30 13:17 發佈
我猜啦:
前屋主是要避開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對房屋的短期買賣課徵重稅,屋主若將持有2年內的預售屋轉售,所得稅率高達45%。舉例,若屋主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以總價1000萬元購入預售屋,並於兩年內以總價1100萬元出售該預售屋,且已支付100萬元工程款,可扣除費用即為「100萬元(賣屋總價-購屋總價)+100萬元(已付款)」的3%,也就是6萬元。因此應繳房地合一稅額為「100萬元(賣屋總價-購屋總價)-6萬元(可扣除費用)」的45%,也就是42萬3000元。
你可以抓一下如果不換約前屋主要繳多少,然後用換約扣多少來談!
lucky9657 wrote:
我跟前屋主買了預售屋 簽了房屋權利讓渡書 近期要交屋了 前屋主與建商 告知想重新簽約 不從前屋主過戶給我 而是建設公司過戶給我 這樣沒有違約嗎?這樣是否還有議價空間


預售屋已經讓渡了,前屋主拿錢走人,房子已跟他無關,之後就是你跟建商的事。

預售屋未完工無法過戶,所以沒有讓渡預售房子從前屋主過戶給你這種事。能從前屋主過戶的房子叫二手屋,一定是成屋買賣,不是預售屋讓渡。

讓渡時,後一手買家是一定要在建商處換約,把前一手的合約拿到手,連同建商處的同份合約,改登你的名字。沒這道,你的讓渡手續就不成立,建商可以不認,你就完了。

議價空間 ? What ? 你都簽約了,還能再議價 ?
lucky9657
lucky9657 樓主

如果是我跟建商的事 哪為什麼要重新擬契約?

2024-10-30 17:24
omniyeh

問建商啊 !不管是原合約註你的名,還是換成新合約,都是你跟建商的事。

2024-10-31 1:29
Lexus001 wrote:
你可以抓一下如果不換約前屋主要繳多少,然後用換約扣多少來談!


讓渡不換約 ? 傻了嗎 ? 買讓渡就是換約最重要。完成換約就是讓建商以後只對後一手買家負責,跟前一手賣家一刀兩斷。

前屋主讓渡錢都收了,你不換約,那建商房子交屋就交給前屋主好了。
lucky9657 wrote:
我跟前屋主買了預售屋 簽了房屋權利讓渡書 近期要交屋了 前屋主與建商 告知想重新簽約 不從前屋主過戶給我 而是建設公司過戶給我 這樣沒有違約嗎?這樣是否還有議價空間

不好意思 補充說明第一次購屋 我說的是 
第三條、違約之罰則


一、如乙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甲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二十


違約金。


二、如甲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乙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十違


約金

 這不是代表建設公司過戶給前屋主 前屋主在過戶給我們嗎 不是代表這個意思嗎?


不知道

你PO的那二條跟本沒有寫到重點

除非有人會通靈感應

不然你的合約寫什麼

跟本沒人知道內容寫了什麼
lucky9657 wrote:
不好意思 補充說明第一次購屋 我說的是 
第三條、違約之罰則


一、如乙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甲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二十


違約金。


二、如甲方於過戶前違約,應賠償予乙方權利讓渡總金額百分之十違


約金


看不懂耶,你這根本不像讓渡契約。預售屋讓渡,讓渡的是權利,不是房子。也就是原屋主把與建商的權利關係讓給你了

你這看起來像是原屋主承諾房屋他先過戶後,再轉賣房給你,跟本不是讓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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