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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不一如何處理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2022年時透過房仲購買一間3房大樓,當時是預售屋 原屋主轉賣

談妥以890萬成交

我這邊必須先給付屋主要賺的價差以及已經付給建商的款項 (原屋主購買760)

結清後約好去建商的展間換約 , 好死不好剛好確診 只好請家人去代簽。

回來後我看到合約 , 換約對建商的金額一樣是760萬

這時我就詢問房仲 為何不是登錄890萬 會影響到我日後賣房的稅金 。

房仲回應 : 我跟屋主簽的890萬的合約留好 , 如果有一天要賣房 可以拿出來佐證當初是以890萬購買的。

當下已簽約 也ㄠ不過 就不了了之 。

後面交屋後發票確實是760萬 , 也問過建商的人 , 建商回應當初換約的時候沒有人提出來 , 已實登無法更改。


直到最近跟朋友聊及此事 , 一直想搞請出此事該如何解決或辦法 , 又或者真能如房仲所說?
只是我個人覺得房仲所說的有點遷強


煩請有經驗的各位 , 不吝賜教 萬分感謝
2024-08-23 13:54 發佈
ayi0306 wrote:
實價登錄不一如何處理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2022年時透過房仲購買一間3房大樓,當時是預售屋 原屋主轉賣
談妥以890萬成交
我這邊必須先給付屋主要賺的價差以及已經付給建商的款項 (原屋主購買760)
結清後約好去建商的展間換約 , 好死不好剛好確診 只好請家人去代簽。
回來後我看到合約 , 換約對建商的金額一樣是760萬
這時我就詢問房仲 為何不是登錄890萬 會影響到我日後賣房的稅金 。
房仲回應 : 我跟屋主簽的890萬的合約留好 , 如果有一天要賣房 可以拿出來佐證當初是以890萬購買的。
當下已簽約 也ㄠ不過 就不了了之 。
後面交屋後發票確實是760萬 , 也問過建商的人 , 建商回應當初換約的時候沒有人提出來 , 已實登無法更改。
直到最近跟朋友聊及此事 , 一直想搞請出此事該如何解決或辦法 , 又或者真能如房仲所說?
只是我個人覺得房仲所說的有點遷強
煩請有經驗的各位 , 不吝賜教 萬分感謝

實價登錄不實後果很嚴重

=>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不實之刑事責任

=> 實價登錄造假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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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更正申報內容申請書
HermesParis wrote:
實價登錄不實後果很嚴...(恕刪)

告他們
HermesParis wrote:
實價登錄不實後果很嚴...(恕刪)



就大大貼的 跟我查的大多都是 往上報不實 ,

我的案例卻相反 往低了報 , 我猜想應該是幫助了原屋主不用扣稅的問題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 ?
亮的發白 wrote:
告他們(恕刪)


告的動嗎

告仲介還是原屋主 , 在來過幾年了 還能告嗎 ?

求解
你去聽一些沒買過預售屋的人胡說八道,你要去告人家什麼 ?

你是買讓渡,又不是前買家解約,你重新跟建商簽約購買。新增款項是前買家收走,跟建商無關。建商開給你的發票,當然是原售價,這沒毛病。建商又沒收到你給前任價差,建商若開新價格發票就是建商要吃大虧,這可能嗎 ?

預售屋有換約情形,原已申報登錄成交案件資訊不用撤銷,該讓渡契約也不用再辦理預售屋成交案件資訊申報登錄。但在交屋辦理買賣移轉登記併同申報時,應依「預售屋買賣契約成交價格」申報,並勾選備註欄「預售屋、或土地及建物分件登記案件」及填寫「預售屋申報書序號」。另應於備註欄「其他」敘明轉售情況及最後一手權利買賣契約之成交價格。

所以你交屋時,要請建商申報時(或建商問你要不要註明),幫你在在備註欄其他註明換約價格。沒做這件事,實登當然沒有。

實價登錄網站隨便抓就可看到讓渡備註


以後你賣房,要申報房地合一稅,你的建商與前任所簽合約,以及讓渡文件拿出來,就可以加價換約的實際價格作為取得房屋的成本
omniyeh wrote:
你去聽一些沒買過預售...(恕刪)


您好 , 您所述的與我想的邏輯一致。
自己覺得立場站不住 也沒有相關知識 , 所以不知道有什麼解套的方法 。

在您後面一段話中 , 提到的與當初房仲所提的方法相似
所以假設我以後賣房 , 是可以拿出與原屋主的合約來佐證 已證明實際成本為890萬
如 將來賣1000萬 / 則能以890 下去算價差稅金嗎 ?

誠如以上 我還有個問題 , 如若佐證成本可行 , 那原屋主購買760 到我購買的 890
這中間空白的130萬價差的稅金 , 該向誰收 政府不會查收嗎 ?
如果不會 , 那豈不是成了規避稅金的方法?



以上我想了一遍 , 爬文 苦無答案


希望您能幫忙解惑一二 謝謝
nh02532

預售屋轉讓獲利國稅局會去追他的所得稅,這不用你操心

2024-08-24 0:02
ayi0306 wrote:
在您後面一段話中 , 提到的與當初房仲所提的方法相似
所以假設我以後賣房 , 是可以拿出與原屋主的合約來佐證 已證明實際成本為890萬
如 將來賣1000萬 / 則能以890 下去算價差稅金嗎 ?


是的。是原合約 + 讓渡約。

ayi0306 wrote:
誠如以上 我還有個問題 , 如若佐證成本可行 , 那原屋主購買760 到我購買的 890
這中間空白的130萬價差的稅金 , 該向誰收 政府不會查收嗎 ?
如果不會 , 那豈不是成了規避稅金的方法?


會不會向前任追稅我不知道,你也不能先假設人家當年沒申報。不過這你不用去操心。

會做逃稅的前任,跟你簽的讓渡約價格會 "平轉",也就是原價讓渡。但價差會檯面下收現金,所以沒有紀錄,你沒證據去搞人家。

你的例子,前任人家都跟你簽了有價差的讓渡約,拿錢走人退場。日後交屋時要怎麼登錄,未來賣房怎麼報稅都是你的事。
ayi0306 wrote:
告的動嗎告仲介還是原...(恕刪)


你告完後續再跟我們分享啊,
如果登錄不一你沒差你在急處理什麼呢?
如果有差請去法院維護你的權益。
Z3300

這個沒買過房的,我可以肯定[笑到噴淚]

2024-08-23 17:46
亮的發白

Z3300 有疑慮就可以告,你是不是沒告過人[笑][笑]

2024-08-24 0:15
亮的發白 wrote:
你告完後續再跟我們分享啊,
如果登錄不一你沒差你在急處理什麼呢?
如果有差請去法院維護你的權益。


從頭到尾都沒毛病,也沒簽假約,交屋時樓主沒請建商備註登錄讓度價,未來賣房怎麼報稅都是樓主的事,現在是建議要告人家什麼 ?
亮的發白

從頭到尾就樓主有疑慮,我建議他捍衛自己的權益哪裡有問題?讓渡溢價報稅就有問題為什麼不能告? 還是房仲的方式是正確的? 求見解!

2024-08-24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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