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查新青安人頭戶七態樣出列 限貸一次將排除舊青安
雷厲風行查貸款異常,以免美意盡失。
各大行庫未來每月要列報的三大重點:
1、謄本異常
2、疑似人頭戶或出租
3、疑似資金流向異常
這樣的查法固然要給政府機關一個鼓勵,但會不會達不到效果呢?
謄本異常的例子:預告登記、限制登記、設定次順位抵押權,或已移轉予第三人。
不能預告登記也不能辦次順位抵押權,人頭就拿走了。
疑似人頭戶的徵兆:
實際購買人匯入或現金臨櫃存入房貸扣繳帳戶、提供繳納本息,但如果用人頭戶匯入或存入,不就查不到了?
資金流向異常更扯,貸出來沒存入指定帳戶,賣方會同意嗎?形式上過個水也很簡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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