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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房市在於合理的"持有稅,利得稅,消費稅"

1.資本利得稅(土地合一稅、土增稅),買賣獲利。中華民國的國父說一律漲價歸公,咱們中華民國的合理資本利得應為100%,而不是區區20-35-45%。

2.持有稅,亦稱房地稅,雖然台灣把它分成地價稅加房屋稅。依世界各國來說,一般都是實價課稅1%-2%。(台灣實際稅制只有千分之一不到。)

3.消費稅,任何買賣行為都要課稅。實價課稅為日本10%,台灣0%,中國5%。合理房市,賣出房屋應該同時有利得稅與消費稅,台灣賣房少課稅了。

結論:台灣最合理的稅制應為,土地合一稅100%,地價稅加房屋稅應市場實價課徵1%,賣房的一律課徵賣出總價10%作為消費稅。

舉例若在合理稅制下:800萬買入,數年後賣1200萬。
持有稅(地價加房屋稅):8萬-12萬/每年。
利得稅:100%為400萬元,50%為200萬元。
消費稅:10%為120萬元。
2024-04-29 14:38 發佈
ruruing168 wrote:
1.資本利得稅(土地...(恕刪)


這是還沒當官的人在說的

一當官
馬上降智商變腦殘

跟房蟲一樣
只會講反智的言論
JINDERLANDOFFICE

這是買不起房的在說的,一旦買了房他也養不起房。

2024-04-30 8:48
ruruing168 wrote:
消費稅,任何買賣行為都要課稅。實價課稅為日本10%,台灣0%,中國5%。合理房市,賣出房屋應該同時有利得稅與消費稅,台灣賣房少課稅了


房套:轉嫁買方, 只會更貴.

On9ccc

兩間以上地價 房屋稅市價課

2024-04-29 15:12
兩間以上 地價稅房屋稅用市價課就好了 其餘多講的 政府就是不打 你在哪裡犬吠火車都沒用
百多年前孫大總理已有聖旨:
自訂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

買房價就等於是繳住房押金,徵你稅就是繳租金。
你要自己自愛點,自報個房地價,看該繳多少租金。可以多報沒有關係,就是租金要多繳。
反正以後退租最多也只能拿回當初付的押金,都告訴你了漲價歸公嘛。

報少了,想少繳點租金。嘿嘿!政府直接低價退租拿走,你想租想住都沒了。

這就是妥妥的住房公有制

來 ! 贊成中華民國住房廢除私有制,改成公有制的,舉手。

實施下去,保證炒房仔,房蟲立馬絕跡。

每天在這當假空空,這樣一搞,才去安南重劃區炒的房就泡湯了,不敢舉手了。
ruruing168 wrote:
結論:台灣最合理的稅制應為,土地合一稅100%,地價稅加房屋稅應市場實價課徵1%,賣房的一律課徵賣出總價10%作為消費稅。...(恕刪)


樓主眼紅症真的好嚴重。試問為什麼漲價歸公不能擴及各行各業?人民賺的都歸國家不是更好?便當漲價,多的都歸國家,這樣就不會有人亂漲價了。薪水漲的也都歸國家所有,這樣國家好有錢,大家一起窮。

商殃變法與作法自斃,不要以為 事不關己啊
On9ccc wrote:
兩間以上 地價稅房屋稅用市價課就好了 其餘多講的 政府就是不打 你在哪裡犬吠火車都沒用


第二間不能貸款就好


裝b 的房蟲就不能炒了

不用假好心
在那擔心換屋族


不炒房
就是善待換屋族了
百年前就有人提出解決方法了

平均地權,漲價歸公

這人還是本國國父

但後代子孫沒人理他

怪誰
lycer wrote:
第二間不能貸款就好

裝b 的房蟲就不能炒了

不用假好心
在那擔心換屋族

不炒房
就是善待換屋族了


請問炒房就炒房,還分貸不貸款啊 ? 哪種拿了先人遺留的錢財炒房,是不是叫做 "非裝 B" 炒房仔 ?

不在南科工作,跑去安南重劃區屯房炒房,是在善待要去南科工作的年輕人嗎 ?

那種假空空真房蟲,老癡心妄想著,看能不能用公權力阻擋其他競爭者。
潛出水面 wrote:
百年前就有人提出解決方法了
平均地權,漲價歸公
這人還是本國國父
但後代子孫沒人理他
怪誰


因為孫大砲提了之後,徒子徒孫全面面相覷,這.....照這法子百分百實施下去,豈不比天殺的共匪還共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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