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本利得稅(土地合一稅、土增稅),買賣獲利。中華民國的國父說一律漲價歸公,咱們中華民國的合理資本利得應為100%,而不是區區20-35-45%。
2.持有稅,亦稱房地稅,雖然台灣把它分成地價稅加房屋稅。依世界各國來說,一般都是實價課稅1%-2%。(台灣實際稅制只有千分之一不到。)
3.消費稅,任何買賣行為都要課稅。實價課稅為日本10%,台灣0%,中國5%。合理房市,賣出房屋應該同時有利得稅與消費稅,台灣賣房少課稅了。
結論:台灣最合理的稅制應為,土地合一稅100%,地價稅加房屋稅應市場實價課徵1%,賣房的一律課徵賣出總價10%作為消費稅。
舉例若在合理稅制下:800萬買入,數年後賣1200萬。
持有稅(地價加房屋稅):8萬-12萬/每年。
利得稅:100%為400萬元,50%為200萬元。
消費稅:10%為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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