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我家是73年畫圖76年蓋好。當時跟鄰地有共同壁協議(我有找到建築圖,上面有寫共同壁),鄰地以前是親戚,去年轉手賣人,那時候就有說會有共同壁問題,鑑定後說我們越界0.6坪,我也花錢買了。現在開始動工後,建商打來說,我們的地基蓋在他家,他當初算營照費用時,沒有算到這條,所以我們要賠償七萬,請問這合理嗎?(我有去問過建築師,他說因為共同壁,地基本來就會蓋到他們的土地)因為鄰地常常一點事情就要求賠償,所以想確定這是否我們該負責的。
貢丸鴨 wrote:那時候就有說會有共同壁問題,鑑定後說我們越界0.6坪,我也花錢買了。 0.6坪為1.98平方公尺,共同壁是八吋牆,所以會越界四吋,也就是12公分,你買的那0.6坪就是1.98除以0.12等於16公尺,應該已經把越界那部份買了下來,所以,已經沒有"共同壁",因為整面牆都在你自己的地界裡.不過,有個重要的前提,你當初買的0.6坪過戶跟辦好登記了嗎?不然地籍上你還是越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