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這個想法,但沒這個能力,才剛繳掉頭期款,又花了滿大一筆在整理房子上,實在沒有多的錢可以把隔壁買下來,所以想說乾脆請爸媽把老家賣掉,有了一筆錢至少還能繳頭期款與簡單裝修,後續貸款再由小弟支付。
但跟家母提了這個想法之後,家母卻說我只想住這個房子,這個房子住了30幾年有很深的感情了,我也能理解他的想法,說真的要賣掉小弟從小住到大的房子也是很不捨,但是因為是公寓,又是很多戶的無尾巷公寓,都更的可能性太低了,如果這個時間沒賣掉,就會看著這間屋子超過50年後逐漸凋零成沒有人會買的房子。
有這些考量就變得很兩難,我還要繼續說服爸媽把房子賣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