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農地110年出租給吊車公司停放吊車及兩個20呎貨櫃屋, 近期收到稅局補繳一般地價稅, 理由是經查該地有鋪碎石&放置鐵板.請問除了被補徵地價稅外會不會有額外的罰款?目前租賃行為未報稅(租賃税&二代健保), 請問碰到這類案件是否應按正常程序申報租賃所得?
heshyo wrote:家中農地110年出租...(恕刪) 稅局負責收地價稅。農地沒農用是地方政府農業處(局)開罰單。農地(有條件)可以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就不會有罰單。農地沒農用罰6萬~30萬。租金夠交地價稅和罰款嗎?
Zhou55 wrote:稅局負責收地價稅。農...(恕刪) 原來罰單與課稅是不同單位在處理的, 因近期有Kp的農用地出租停車場事件, 所以想知道會否有類似得罰款甚至需要上繳所有的租金收入?! 目前租金是夠罰款的但如果被調查需全數上繳那就真的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