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提供之都更合約保密問題

最近有兩家建商在先後舉辦社區都更說明會後,在說明會中提供住戶都更合約,請住戶同意其合約內容,並與之簽約,經建商提醒,我逐閱覽其中一家的合約,其中有保密條款,就是合約內容,不得對第三方透漏,除非是貸款銀行...

由於是兩家不同建商提案,要是遵照上述一家建商的保密條款,原住戶就沒得比較雙方條件之優劣,因此請教先進:
1.簽約前,如果住戶相互討論兩家建商條件就合約內容就合約內容請教另一家建商,或是將合約內容請教第三方之法務人員,或是提出SNS研討,也算違反合約嗎?
2.一家建商對於違約條款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在我看起來其內容,對於遲延交付合約程序,視為違約,違約要負相當嚴重的責任,照合約看起來,違約者會傾家蕩產.....
3.合約之建商有兩家,一家是實施者,一家是執行者,兩家對住戶權益有何不同?


以上不了解的地方,請教先進,謝謝!
2024-03-10 7:30 發佈
民事,合約,就是雙方合議。

把不合理內容劃掉,再簽!

如不能拿掉,這種建商,理都不會理他。

也可以找個律師處理!

有合約,應該是協議合建。

走權變,基本上不用簽約!


對了,可以什麼都不簽,
選房屋時再去選,文林怨就是!


PS. 曾是新北市都更推動師,沒從事相關工作,3年失效!
保密就是要坑你。每一家都給不同待遇
公辦都更政府推動相對有保障,

自辦/民辦都更都是跟建商對賭,

建商為實施者就是協議合建分配房屋,

所以兩家的實施與分配方法不太一樣,

建商提供保密合約有疑慮就不要簽名,

祝你中特別獎有生之年都更成功。
謝謝先進們熱心的答覆,再經過檢查合約內容,其中有關違約的條款,條文提到:簽約者(目前住家所有權人),要是簽約後,不依照建商要求時間交出文件.房屋...等,延遲超過20天就算違約,因為簽約者的違約,所有損失,都要算到簽約者頭上(包含建商交屋delay-含所有整棟物件),其他住戶或是購屋者受到影響的權益,一切由違約者負擔,我看這合約簡直就是賣身契.....,也就是違約的話,簽約者簡直會傾家蕩產.....

依我的見解,應該是文林苑事情發生後,建商的自保條款,只是,要是對於合約內容不求甚解就簽約的話,不知其嚴重性......
合約保密就是:就算你後來發現被凹了, 也不能出來哭邀.

這種一聽就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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