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露臺的相關問題........

大家好:

有關露臺的相關問題,想問大家~
   
  我們家的公寓大廈,是民國84年建造的~
據悉,本社區3F露臺的坪數,有記載房屋的權狀上(包含建物謄本計算在內)~

  請問大家~
  1.這樣的露臺坪數,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
   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那一類型呢?
2.承上題,如屬於專有部分,基於公平原則~目前管委會計算管理費
   其他住戶是有包含附屬建物(即露臺在建物謄本中,屬於附屬建物部分)
   ,如要就此更新~要求擁有露臺住戶~於下一期開始收取露臺的管理費
   這樣可以嗎?

  以上,請大家解惑!!~謝謝大家~

  查爾斯
2023-12-13 17:41 發佈
Charles at Taichung wrote:
據悉,本社區3F露臺的坪數,有記載房屋的權狀上(包含建物謄本計算在內)~


你所謂的據悉,比較像是道聽塗說,既然都說是露台了,怎麼可能會有登記建物坪數這種事情呢?
84年露台面積是登記在權狀裡面的,
權狀上面有所有權人,
自然沒有什麼約定專用共用問題,
而是所有權人的專有部分。

至於管理費計算是各社區管委會權責,
有更改計算方式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
印象中,集合式大樓住宅的管理費多是根據權狀面積計算,至於版主所述,顯然不是照此規則,如果要修改規則,就是要經過區權大會了.
Charles at Taichung wrote:
有關露臺的相關問題,想問大家~
   
  我們家的公寓大廈,是民國84年建造的~
據悉,本社區3F露臺的坪數,有記載房屋的權狀上(包含建物謄本計算在內)~

  請問大家~
  1.這樣的露臺坪數,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
   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那一類型呢?
2.承上題,如屬於專有部分,基於公平原則~目前管委會計算管理費
   其他住戶是有包含附屬建物(即露臺在建物謄本中,屬於附屬建物部分)
   ,如要就此更新~要求擁有露臺住戶~於下一期開始收取露臺的管理費
   這樣可以嗎?

  以上,請大家解惑!!~謝謝大家~

  查爾斯


只要是登記在個人權狀上的部份

都是歸屬專有部份


那管理費只要你們的住戶規約 管理費明定是依專有部份收費

那就是看你們定多少.像1坪多少錢..直接X上權狀上的坪數收費就對了

沒人會去理他是什麼屋內.公設.還是露台


收費方式看住戶規約.而不是你想收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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