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洲0722 wrote:媽媽於民國98年買房若我於民國112年繼承113年賣房若以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請問會是以繼承當年的公告房價來認定我的取得成本嗎還是會以標準認定的方式來計算交易所得稅 沒房貸就是公告房價有房貸就是你的房貸金額(如果他大於公告房價)
ASF9999 wrote:不肖子孫變賣祖產[]早知道一律射到衛生紙上沒有要持有就不應該繼承[]...(恕刪) 千金難買早知道那也不一定是祖產現在還有祖產的很少了吧 又不是農地而且新制房地合一稅 房地產傳承只會愈來愈少舊制也只能擋一次繼承錢錢沒有不見 只是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tuan88 wrote:還沒繼承之前 都不一定會是你的啊 學學過程哥啊他爸都還沒走他就天天在01上叫他有三間房..只是房子不在他名下他爸活著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爸的房只能是他的所以他爸的房就是他的他說三間就三間
tuan88 wrote:千金難買早知道那也不一定是祖產現在還有祖產的很少了吧 又不是農地而且新制房地合一稅 房地產傳承只會愈來愈少舊制也只能擋一次繼承錢錢沒有不見 只是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為什麼房地產傳承會變少??房子只有賣的功能嗎??不能租嗎??不能住嗎??只能賣??如果不賣..房市合一關他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