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是否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家族中有祭祀公業土地因為繼承者太多了,有些也無從聯絡起,因此未辦理繼承被政府辦理拍賣。現在拍賣出來的金額可以請領,查了相關的條文覺得實在是有點不太清楚。主要是1-如何知道自己所佔有的份額多少?2-是每個人去申請自己的份額,還是需要推派一個代表去請領?謝謝版上的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