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買了一間27年的電梯公寓,因房子下面的租約到11/20日,
農會審核放款日是在租約11/20到期之後,
如租約還在我的貸款成數只有六五成。
因賣方急需用錢,與租客重新簽了提前終止租約。
房仲業務只傳了一封簡訊,「農會因為租約到11/20日,所以11/20後才能撥款,我們這邊跟屋主跟租客重簽契約,
會向農會放款人員提出證明,應該可以提早撥款時間」
但房仲沒有向我買方告知賣家急需用錢需提前撥款的告知與協商,
提供了證明給代書助理,代書助理再提供給農會放款人員去重新送審的作業。
但我越想越不對,房仲沒有告知與協商,農會放款人員也沒有向貸款人取得同意!
我貸款人再沒有確認我的權益是否變動下,房仲、代書助理、農會放款人員他們就作業了!
請指點指點!我要如何為護自己的權益?如何向房仲、代書助理、農會放款人員提出申訴?
cyann wrote:
您好~我買了一間27年的電梯公寓,因房子下面的租約到11/20日,
農會審核放款日是在租約11/20到期之後,
如租約還在我的貸款成數只有六五成。
因賣方急需用錢,與租客重新簽了提前終止租約。
房仲業務只傳了一封簡訊,「農會因為租約到11/20日,所以11/20後才能撥款,我們這邊跟屋主跟租客重簽契約,
會向農會放款人員提出證明,應該可以提早撥款時間」
但房仲沒有向我買方告知賣家急需用錢需提前撥款的告知與協商,
提供了證明給代書助理,代書助理再提供給農會放款人員去重新送審的作業。
但我越想越不對,房仲沒有告知與協商,農會放款人員也沒有向貸款人取得同意!
我貸款人再沒有確認我的權益是否變動下,房仲、代書助理、農會放款人員他們就作業了!
請指點指點!我要如何為護自己的權益?如何向房仲、代書助理、農會放款人員提出申訴?
實在看不懂哪裡權益被侵犯了?

核貸日期本來就是金融機構在決定的,
至於什麼時候開始放款計息就看你怎麼簽了,
沒有你的同意,金融機構也不會撥給對方,
簡單來說,對方只是讓這筆錢提早下來了,
至於該怎麼用,還是依照當初契約,要變動也是得經過你,
你不想提前交屋的話,沒人能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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