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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連白癡都能當立委,數學零分的可以當經濟部長?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王美花列席備詢。洪申翰關切房東超收電費議題。

洪申翰舉例,假設房東一層樓隔成5間套房,用電度數2000度,以夏月平均一度電4元,房東一度電收5.5元,兩個月賺取價差近3000元;若每度電收7.69元,兩個月可賺取7374元價差。合約問題由內政部主管,但經濟部主管電價政策,對於電價設計細緻考慮,「但這個狀況合理、公平嗎?」

洪申翰指出,全台租屋族超過300萬人,近期接獲民眾陳情,遭遇房東超收電價問題。房東一度電收5、6元相對佛心,有些報導還出現6、7元,甚至9元誇張案例。國際能源總署統計,台灣住宅電價全球第5低,「但一定會被年輕人笑沒租過房子」,因他們負擔電價遠超過一度電2.6元。

洪申翰進一步指出,2.6元電價是政府幫忙承擔結果,有公共資源投入其中,結果被房東拿來賺差價,反而是弱勢房客要承擔更多,「一點都不公平」。況且,只要房東可以在當中賺差價,「就是房東願意更換高效率設備的反向誘因」,他們反而希望房客用越多電越好,因為可賺更多錢,這也違背淨零政策。

洪申翰說,今年4月內政部曾和台電開會討論此事,最後也不了了之,當中契約問題由內政部主管,但針對技術問題,房客作為電力消費者,卻完全無處得知消費資訊,要求台電3個月內研擬用電資訊透明化方案,校正不公平現象。

王美花表示,有看到此現象,確實可思考如何更合理化,允諾提出方案。

王美花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指出,租賃定型化契約涉及的技術細節,台電可進行協助,而這也牽涉隱私權問題,房東可能不想揭露資訊,經濟部會主動與內政部討論協助,確保繳交的電費和用電匹配,兼顧承租戶權益與房東隱私保護。規範得越清楚,房東就知道要遵守,減少爭議發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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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白癡可以當立委,早就不是新聞,選舉要到了,拿個白癡公式出來算電費價差,騙騙租屋族,結果經濟部長還跟著附和?
一期用2000度電,每度收5.5元,房東最好是可以賺錢啦!
在台灣,連白癡都能當立委,數學零分的可以當經濟部長?

直接用法定最高的收費標準,每度收7.69元,一期房東最多就是賺走3673元,這也就是房東在合法收電價下,能賺走最多差價的金額了。要如何賺走7374元的價差,我還真的想看看?
在台灣,連白癡都能當立委,數學零分的可以當經濟部長?
2023-11-02 2:50 發佈
只能說你對於一個只想保住自己入安全名單的職政黨不分區立委的要求太高了,它只是黨意大於民意的橡皮圖章,質詢只是演戲作球給草包官員幫忙護航而已。
小強二號

這個阿花不就是因為老公的關係當上的誰叫你不幫阿扁打官司 打完後 祖宗十八代享綠卡優惠

2023-11-03 12:41
cruiser58478 wrote: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恕刪)



重點好像不是在你劃的數字,重點是房東有沒有賺電價,憑什麼賺電價?你打這麼多是想轉移什麼焦點?
cruiser58478
cruiser58478 樓主

房東賺不賺電價干我屁事,我繳的稅金養這種白癡才令人不爽😡

2023-11-02 12:16
smd6055

cruiser58478 講的好像是對的耶

2023-11-02 13:46
這些立委只不過是黨的投票部隊而已,真正的核心是在背後的主事人。
大是大非,辨別事理的能力? 競選時強調高學歷都已經是 有名無實,純虛名而已。
就如同老一輩常講的,讀書都讀到肩胛邊 去了...
以前選舉會看學歷背景,現在連看都不看了,政見也是,政見有被實現的少之又少。
smd6055

學歷都洗的出來,所以該投一開始大學就不錯學歷的人

2023-11-02 13:47
fannfu wrote:
重點好像不是在你劃的...(恕刪)


說句實在的,房東也沒要求房客一定要跟他租,房東不是國營,電費不用跟國家走,
多幾間空租,房東就賺到電價了。

🤣🤣🤣
魯空邏輯不是說

誰敢漲租我就換地方租讓你空屋

同理可證,電費這麼高換個地方租就好了啊

選擇是一種價值,它賦予我們控制自己生活方向的權力。
cruiser58478 wrote: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恕刪)


說麵線只要20的人
都能當主計處長了


難怪台灣沒有通膨
cruiser58478
cruiser58478 樓主

看來你懂的我的無奈….

2023-11-02 13:24
不分區立委應該要廢掉,因為他沒有選民壓力,簡單講就是不能代表民意!!!!
npnpnp1979

[+1][100分]

2023-11-02 11:20
radiwei

沒有不分區時代力量和民眾黨就要滅黨了

2023-11-02 17:24
fannfu wrote:
重點好像不是在你劃的數字,重點是房東有沒有賺電價,憑什麼賺電價?你打這麼多是想轉移什麼焦點?


其實沒什麼賺不賺的

因為除了套房內用電還有很多開銷

像公電 第四台 水費 網路

當然有些房東是外加..旦有些房東是吸收掉的

也許有人會講 這是房東自己願意給的

沒錯 房東自己願意的

旦你在打租約時 電費不是你自己同意的計價方式嗎?

很多東西都已經明確告知

你能接受就簽

不行就去找下一間房

事後才去爭這個真的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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