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申請津貼,向國稅局網站調出財產清冊,莫名發現名下多了18筆土地,這些土地有建地有旱地也有道路用地和墓地,總價值409萬,我們連土地在那裏都不知道也不認識土地公同共有人有那些,只知道是清代祖先留下來的,而且公同共有人中有人在打土地分割官司,時不時都要收到被告的傳票,從傳票中得知公同共有人大概有一千人,很是困擾。
更因為這些土地的存在害大伯無法申請中低老人生活津貼,因為全家人口每人名下都多了409萬(明明是全部加起來409萬,政府卻計算成每人409萬)。
這些看不到也吃不到,只會增加麻煩的土地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拋棄所有權?
潔克林 wrote:
因為要申請津貼,向國稅局網站調出財產清冊,莫名發現名下多了18筆土地,這些土地有建地有旱地也有道路用地和墓地,總價值409萬,我們連土地在那裏都不知道也不認識土地公同共有人有那些,只知道是清代祖先留下來的,而且公同共有人中有人在打土地分割官司,時不時都要收到被告的傳票,從傳票中得知公同共有人大概有一千人,很是困擾。
更因為這些土地的存在害大伯無法申請中低老人生活津貼,因為全家人口每人名下都多了409萬(明明是全部加起來409萬,政府卻計算成每人409萬)。
這些看不到也吃不到,只會增加麻煩的土地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拋棄所有權?
看土地用處
這有點瞎
就是土地在拋棄時會影響到其他共有人權益時是不能拋棄的
如果不影響其他共有人的權益..你才能拋棄
潔克林 wrote:
因為要申請津貼,向國稅局網站調出財產清冊,莫名發現名下多了18筆土地,這些土地有建地有旱地也有道路用地和墓地,總價值409萬,我們連土地在那裏都不知道也不認識土地公同共有人有那些,只知道是清代祖先留下來的,而且公同共有人中有人在打土地分割官司,時不時都要收到被告的傳票,從傳票中得知公同共有人大概有一千人,很是困擾。
更因為這些土地的存在害大伯無法申請中低老人生活津貼,因為全家人口每人名下都多了409萬(明明是全部加起來409萬,政府卻計算成每人409萬)。
這些看不到也吃不到,只會增加麻煩的土地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拋棄所有權?
有18筆土地不香嗎?~~~
這種1000多人土地一定賣不出去~ 除非菁華區地段~
只要家族有大筆土地~ 只要便宜賣給他~應該都會買吧~~
拋棄所有權只能是所有權死亡時才向法院告知 拋棄繼承權吧~
其它給樓下來回答~~ 比較精確。
斜槓一族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