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為什麼不結合起來
蓋在巴里三芝金山
大片大片的蓋,土地成本相對適當
又可以造鎮
緣何都要在超正精華區內擠出地來蓋
好地本來可以賣60億,為市民創造效益
搞成住在裡面的人
真的每天上網說土地0成本
且讓建商蓋個摩登大樓,豪華飯店
美化市容,創造高級感
downtown感十足
精華區弄個社會住宅
是不是浪費
這下60億拿來蓋只租不賣的百戶社宅
租到民國2023年都回不了本
裡面的人還說租6年不夠,要租一輩子
還有年青人
通勤個40分鐘,就算不公不義嗎
沒辦法上班了?
科屁蓋的,純用數字來看,有比較之下
有比爛之下,
數量是贏了沒錯
但似乎浪費土地效益,且租金也低不了
是不是所謂
做了對的事,但沒把事做對?
又或者社會住宅本不該由市來規劃
而是應該由中央統籌
願聞粉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