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出來後對第二戶定義有點疑惑
像小弟本身目前只有一戶房貸
房子名字是登記給太太
不過借款人是我
那請問如果買第二間的話?
是否不管掛誰都算第二戶呢?
或是怎麼操作會比較好
請前輩們指教
謝謝大家了
第二戶大部分是指名下有科目是『購屋貸款』的貸款,不是看財產清單,只有政策性的貸款,例如青年首購是看財產清單,要確定你沒其他房子,只要你名下沒有購屋貸款,持有100間也不算第二戶」、「(第二戶)正確名稱是第二筆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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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個人經驗
我在104年底買了第二間房子(板橋),那時第一間房子還有剩不到50萬的貸款還沒繳完
那時仲介跟我們說,如果第一間房貸還沒繳完,第二間房子只能貸六成(前一波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更嚴格,但限縮範圍較小,僅有雙北與桃園少數區域,且僅能貸款6成)
後來隔天趕緊把第一間房子貸款繳完
第二間有貸到八成
PS:我兩間房子都是掛老婆名字
所以我覺得第二戶應該指的是除了第一間尚未繳清的房貸外,第二間需要貸款的房子
您是否要問的是,“首購戶”,“央行管制戶” ? 銀行給貸款的優惠或限制,是用如上的定義,非用第二戶來定義。
央行在打炒房,會限縮管制貸款人的資格與條件,被限縮管制的人叫央行管制戶。
“首購戶”的意思是,名下無房,而你要貸款買房,銀行視你為首購戶。名下已有房的人再貸款買房,不論有無清償完畢,就視為非首購戶。非首購戶可能無法拿到銀行給首購戶的優惠,不過銀行的優惠有多種,可以再談。
“央行管制戶”則是銀行在聯徵中心可以查到,您有欠房貸尚未清償完畢。被認定央行管制戶就麻煩了,因為是限縮限制條件,被貼上了就會被限制。
所以要看您的操作何事,看起來您可能想貸款再買房,看銀行會將您或嫂夫人歸類於那一類。直接問銀行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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