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成共同持有

我想請問的狀況是這樣
我名下有一個房產,是登記在我的名字下
我有一個伴侶,暫時應該都還只會是伴侶

將來有一天,我想將房產改成「共同持有」
假設伴侶與我沒有任何名義上的關係
那是否就是以贈予(贈與持分的50%等?)來作產權移轉
又會產生哪些費用(贈予稅等)

又假設,未來有一天登記結婚
又會有什麼不同,變成夫妻間贈予比較節稅等?

登記為共同持有的目的,是想保障,若有哪一天我不幸先離開了
這棟房子仍可以為伴侶所持有。
2023-06-13 11:34 發佈
iamyue2001 wrote:
我想請問的狀況是這樣
我名下有一個房產,是登記在我的名字下
我有一個伴侶,暫時應該都還只會是伴侶

將來有一天,我想將房產改成「共同持有」
假設伴侶與我沒有任何名義上的關係
那是否就是以贈予(贈與持分的50%等?)來作產權移轉
又會產生哪些費用(贈予稅等)

又假設,未來有一天登記結婚
又會有什麼不同,變成夫妻間贈予比較節稅等?

登記為共同持有的目的,是想保障,若有哪一天我不幸先離開了
這棟房子仍可以為伴侶所持有。



正常人都不會去做這種事

旦也許有人.....

如果沒結婚..就贈與..免稅額外..剩下的看房子的價值算稅金

那如果結婚..一樣贈與..夫妻間沒有贈與稅

剩下的過戶必需的稅金都一樣



旦正常人不會去做這種事..

因為未來只是無止境的麻煩

未來你走不走其實對方只持有一半的前題外

沒三小路用

另一半的所有權人一樣可以主張賣房

除非他能百分百的持有..

不然他沒有任何權力去阻止對方賣房(變價分割)
iamyue2001 wrote:
登記為共同持有的目的,是想保障,若有哪一天我不幸先離開了
這棟房子仍可以為伴侶所持有。


依照現行的法條,除非全部贈噢,部分持分是絕對達不到你的目的的;並且,改共有直接減損房屋的價值,在實務上,共有房屋依其持有人數,市價是打折計算的,超過五人以上就接近對折了。
不好意思
或許你只想到【關係好】的時候要給對方保障
但是當【關係不好】的時候.............那可是一筆爛帳
先不要想太多
わが修練の成果を見せてやろう… いくぞッ!! 神鳴明王剣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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