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是賣方
在房屋成交後尚未驗屋交屋前
仲介私自將房屋鑰匙交給買方讓買方進出房屋
是我發覺仲介問我的問題不對趕到房屋時才發現屋內電燈未關閉(有錄影存證)
事後詢問仲介她說是買方銷售業務將鑰匙交出的且過程中沒有陪同買方到場也沒有向賣方告知
對於賣方的權益損失有什麼可以請求的嗎?
目前是有想到買房侵入住宅還有跟仲介要求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
但房仲那邊一直打模糊仗,只說權益受損他們全權負責
但沒有白紙黑字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所以上來本版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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