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先進您好,小弟最近入手中古屋18年,目前驗出滲水漏水問題,
1. 兩間衛浴廁所牆壁會大面積滲水到隔壁臥室,屋主目前只想請師傅用"防水犀利康"修補磁磚裂縫防止滲水,這樣合理嗎?(師父說他有保固...), 我方找的工班師傅說用防水犀利康只能短時間不漏,時間久了會慘生問題,也沒有符合營建署的正確施工法,加上廁所有四個面向,A面會滲水,B C D也有機率才對(沒驗) 這樣可以要求屋主走營建署正確施工法(袍磚 重做水泥防水)要求價金嗎? 還是只能被牽著鼻子走...
2. 外牆and窗框滲水到室內,但屋主說這些是外圍不是室內算公共區域,管委會該處理,所以他推責不擔保外圍滲水修繕,但交屋日在即(管委會一定無法交屋前修繕好,無法點交),
Q1 到時如無法如期交屋責任歸屬會是誰?
Q2 是屋主得負責要求管委會在交屋前處理,還是屋主得自行另尋修繕方式而不該推給管委會(卡交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