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預售屋禁換約「不溯及既往」決策始末!花敬群揭露~~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7156373588.html

基於2個考量理由,包括考慮到已買預售屋的民眾、在等待交屋期間,避免因打炒房影響其權益,且若採溯及既往,恐怕對預售屋禁止換約嚴謹的限制可能產生破口,因此最後決定「不溯及既往」....
2023-04-25 19:15 發佈
driverlin wrote:
https://news...(恕刪)


花次長專門來開後門的

花部長任何一招都能打死房市
現在完全都不用
多多空空

他是要打死沒房的 不是有房的

2023-04-25 20:52
好笑的「不溯及既往」決策
完全顯露內政部官員完全不懂法理。

假設
本來殺人無罪,
今天立了法且實施了"殺人有罪,死刑"
那--昨天殺了人的,仍然無罪,這是「不溯及既往」

我們內政部偉大的花次長搞的「不溯及既往」是
本來殺人無罪,
今天立了法且實施了"殺人有罪,死刑"
那--昨天已經買了武士刀準備去殺人的人,為免影響其權益,「不溯及既往」,
你可以繼續去殺人,無罪。
偉哉!!!!!!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本來殺人無罪,
今天立了法且實施了"殺人有罪,死刑"
那--昨天殺了人的,仍然無罪,這是「不溯及既往」

以殺人比喻買預售屋,你還好嗎?
世界哪一國昨天殺人無罪,請舉例給大家看

假設有位財力不強的年輕人,買預售屋投資,因為新政無法轉售周轉不靈
他家人流離失所,你覺得這是他該得的下場?
自己沒房就期望別人破產嗎!

預售屋禁換約「不溯及既往」,才是符合法制精神
JINDERLANDOFFICE

為什麼不能以殺人比喻買預售屋的人?為什麼?比喻懂嗎?你不爽用殺人用強姦比喻也可以。

2023-04-26 17:44
STE25

你喜歡怎麼比喻是你的自由,你要凸顯自己思維用詞很隨意,也是你的自由。但以你的能耐,講只有你懂法理,別人不懂,就太扯了。

2023-04-26 17:52
STE25 wrote:
假設有位財力不夠的年輕人,買預售屋投資,因為新政無法轉售周轉不靈
他家人流離失所,你覺得這是他該得的下場?


應該.

房套們不是說買不起, 租房就好?

同樣的, 房套們買房投資周轉不靈, 破產,

房套們全家流離失所, 也是剛好而已.

lycer wrote:
花部長任何一招都能打死房市
現在完全都不用

是什麼原因,內政部長會想打死房市?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

內政部長只想打死投機房套們而已.

只是個過程 wrote:
房套們不是說買不起, 租房就好?

同樣的, 房套們買房投資周轉不靈, 破產,

房套們家流離失所, 也是剛好而已.


投資失敗流離失所,自己承擔

就像你依據個人優越判斷,空空幾十年,也是自己承擔

但是如果是政府修改法律,溯及既往,造成你的現況,你會覺得合理?
STE25 wrote:
就像你依據個人優越判斷,空空幾十年,也是自己承擔


你又沒房, 來抬槓的嗎?

我當空方, 至少房子比01某些只會嘴的房套們大.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