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屋主,售屋中。在591上面刊登賣房的廣告,表明是屋主自售,開放line給買家之後,遇到三個很特別的買家。
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可以幫我看看這有沒有可能是詐騙手法呢?
第一個是什麼房屋資訊他都不了解,開頭就說我很喜歡你的房子。沒怎麼在問房子的資訊,只問賣房的原因。訊息用簡字。接著照三餐問候早安、午安、您用餐了嗎?問這些私人的,我沒回,還問我為什麼不回訊息。
第二個是確認了我是屋主,問了賣房的原因之後,再問了開價,說他是要投資用的,然後說想要早一點買到房,讓我加他副理的line。我還沒跟副理聯絡,隔天副理就很積極的傳訊來了。速度之快讓我覺得有點怪。
第三個確認我是屋主之後,只問了裝潢,問候早安、午安、您用餐了嗎?內容會出現簡字。無聊的噓寒問暖。然後說他不是本地人,長輩要從香港回來台灣,是要買房給長輩的。表現出他是個生意人,在開會,事業做很大的感覺。
幾萬塊就能避免很多事情
否則就算私底下自己賣 全部都照正常流程走
都看起來像真的有那麼一回事 還是可能是被騙
因為騙子就看起來像真的一樣 否則怎能一騙再騙
他們就是專業騙人的
所以委託給專業的仲介公司
才是正確的避免屋子被騙
可能被簽約後直接貸款 卻不完成交易 等於你在交易過程中 對方已經用房子貸款了
差點就把房子拱手讓給詐騙集團!女星分享:爸爸靠這2件事守住荷包
或是騙走 甚至是已經和第三方交易過一手
還有履約金帳戶的保障...等等
另外謄本正本只有在戶政機關要過戶才要交給仲介
仲介要求印章 只要刻便章就好 印鑑同樣是過戶當下才需要給
還有最好先去政府機關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
【土地或建物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發送通知給申請本項便民服務之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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