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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310 wrote:
斡旋金+訂金總共付了33...(恕刪)
有備案就不用上來問了啊 你家人介紹的
他也有來處理不是嗎 ?
還是那個房仲就是你??
斡旋金給個5萬也行 給33萬 不用進僑馥屢保第三方公證嗎?
建議直接告他就可以 他的店東應該有他的公開履歷
要饒恕他 就讓他分期 找他見面 壓本票
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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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310 wrote:
斡旋金+訂金總共付了33...(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