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房屋跟水、電、食物一樣是民生必需品,為什麼不能管制價格。把資本拿來促進人類進步比放在不動產好吧。
wei7642 wrote:房屋跟水、電、食物一樣是民生必需品,為什麼不能管制價格。把資本拿來促進人類進步比放在不動產好吧。 政府一直在管制價格阿!甚至應該說政府一直在炒作土地阿!每年公告現值政府要怎麼調就怎麼調,地價應該是下面去調查給上面做調整的依據,現實上是上面決定調多少,讓下面去作調查。過去20年來年年大幅調漲現值,房價能不漲?每次標售土地幾乎都是區域最高價,出售畸零地,都是高於區域行情,申訴也沒用。房價高漲,政府就是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