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們,
買房付完頭期款+雜費服務費後,
身上大概需要多少現金流作為預備金?
估狗網路的意見,
有人說至少要有一年的生活費以及裝潢與家電費用。
小魯目前在考慮下斡旋,
評估頭期付完後身上大概只剩30-40。
雖是中古屋,但屋況良好,
幾乎不太需重新裝潢或粉刷,
(屋主還住在裡面)
打算燈具、冷氣、廚房裝潢都沿用原屋主的,
我只要買電器/傢俱就好,
(可能只能買最便宜的而且分期)
請問剩40以內的可行性高嗎?
或還有哪裡我沒有評估到的呢?
謝謝各位。
(小魯目前工作穩定,
應該不會有被裁風險)
(本人無後援,
請勿建議跟家人朋友借/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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