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家族和樂,最好不要置產。不然就只單傳就好。
老丈人的爺爺留下了最少15筆土地。不知為何之前都沒分配,直到老丈人那一輩人都過世後才分配給我老婆這一代。
第一筆老婆分到914坪。但從此跟她大哥近乎斷交。因為大哥很不爽女兒家竟然沒放棄繼承。
第二筆還沒分,可能有300坪。但是冒出了老丈人的妹妹的女兒也來要求分一份。重新分配的結果,讓之前分到第一筆的人不只土地要縮水,還要多繳4萬的費用。
後面還有好幾筆,不過都是林地。我老婆可分到的價值應該不超過300萬。
我的獨子根本不在意這些土地,我兒未婚也沒子女。所以說他未來不想繼承,勸他媽媽現在就全放棄。
放棄的話可保持祖先土地的完整性,其他人也能多分一些。不過就算要放棄,還是有閑言閑語,今天老婆的大姊以為我們在幫她們二弟(目前都他在跑行程)當說客,要勸她放棄而大發雷霆。
不動產夠用就好,多了會為子孫惹麻煩。
happywork01 wrote:
為了家族和樂,最好不要置產。不然就只單傳就好。
老丈人的爺爺留下了最少15筆土地。不知為何之前都沒分配,直到老丈人那一輩人都過世後才分配給我老婆這一代。
第一筆老婆分到914坪。但從此跟他大哥近乎斷交。因為大哥很不爽女兒家竟然沒放棄繼承。
第二筆還沒分,可能有300坪。但是冒出了老丈人妹妹的女兒也來要求分一份。重新分配的結果,讓之前分到第一筆的人不只土地要縮水,還要多繳4萬的費用。
繼承的權利就丈人的子女跟配偶
關妹妹的女兒有它個毛線關係~叫她滾得遠遠的
happywork01 wrote:
為了家族和樂,最好不...(恕刪)
沒有用
只要有財產就會吵
跟動產或不動產無關
尤其是長輩在世時偏心
那長輩走掉後 吵更兇
其實說穿了就是爭一口氣
我有個朋友他名下差不多快20間房子
其中一間來自於長輩的一間「違建」
就是沒有土地產權的那種
因為當初改建
原違建住戶有「優先」承購權
但是因為不是地主
所以基本上就是照價購買
不是免費的房地產 權利變換的那種
重點是建商給的搬遷補償是他老母收
房子是他跟建商簽的買賣合約書
(應該是拿了拆遷補償 建商拆屋權責就清了)
後來兄弟就以為這間是長輩過給他的
也是搞得烏煙瘴氣
重點是他那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老母
還跑去跟其他的兄弟說
這間房以後要平分⋯
真是暈倒啊⋯
而且他老母怕他偷偷把這間賣掉
還搬進去住 趕也趕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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