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換約轉售。
2.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
3.增訂檢舉獎金制度。
4.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
5.解約申報登錄。
最近好多人說政府在重拳打房,但看了上面5點,
比起我爺爺和外公當年遇到的375減租,耕者有其田這種地主被強姦的剝奪感,
對地主、多屋的長期投資者而言,上面根本是德政了好不好!
它的重點很明確就是在抑制短炒與預售紅單這類槓桿操作,
對於我們一般正常居住、辦公,做生意需求,而要買賣房子的老百姓而言,
上面只有針對成天想著短期賺暴利一夕致富的"投機"炒房客,
既沒有針對房市長期投資者,更沒有針對有多屋需求的自住客
所以正常情況,房市會更健全才對(房價炒不動了~真正有長期需求者會進場,不論是投資還是居住)
那麼建商大老們幹嘛一直哀哀叫哩?!
還是說建商過去十幾年過太爽了?根本是靠炒房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