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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未保存登記建物查封

請問各位,約10幾年前因為父親銀行欠債跑路導致現在居住的地方被法拍

房屋為3X~4X年老房子所以是未保存登記的狀態

而10年前法拍時已經委請親戚拍回土地並登記我本人的名字

這禮拜又有其他銀行申請強制執行,而且在我上班不知道的情況下拉開鐵門並且請鎖匠開鎖進屋貼公告

當下看監視器也沒有警察,後來來的兩個警察還是我看到有人開門報警叫的

請問遇到這個情形是否有有經驗的前輩能告訴我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題外話==================

我所認知的"公告"是要貼在明顯可以讓人看到的地方

可是他貼的公告卻是故意藏在月曆後方蓋住,還是因為我家裡有監視器才知道他貼在那裏

這是正常的??還是故要要裱人的??

以下附上公告

關於未保存登記建物查封
2022-12-17 22:02 發佈
leaderone wrote:
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公告貼後應該是有拍照留檔存查。
什麼東西遮住或風吹日曬之類原因掉落,大概也是正常情形。

有時就是一種善意的做法,法律不外乎人情。
以前有聽過有銀行查封房子,債務人會要求貼在比較不顯眼的地方,有的會要求不要貼太勞固,沒聽說有故意要裱人的
leaderone wrote:
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先告一個侵入民宅
再看能不能告一個詐欺罪

看了一下其他文章 未保存建物
主要是出資建造之人 比較有資格主張所有權利 但仍屬違建 由於在你登記的土地上 也常年使用 所以除非你有繼承父親遺產且未放棄繼承債務 不然就屬你能主張的權利比較大 (繳稅單=主張使用權)

但如果是銀行出資建造 就是銀行可主張(所有權)
若是你父親建造就是銀行欠債的債務
但要都能夠舉證

(紅字上是以為你父親過世了 如果未過世還在跑路 那銀行能主張的債務權利是一樣
因為都不是你欠債)


但如果聯絡不上你父親

有之前的案例 銀行會追討 已經還款的債務

【銀行擺烏龍! 20年前已清償債務差點又被查封

2021-03-29 21:26:30 記者 蘇榮泉/雲林報導

20年前雲林北港鎮蘇姓男子土地及股票遭銀行強制執行查封、查扣,但當年已還清全部債務,事隔20多年土地及股票又再次遭查封、查扣,他原本以為是詐騙案件,經進一步查證,發現第一銀行處分竟是已塗銷的同一筆債務,蘇男向第一銀行反應,銀行確定是作業疏失已撤銷執行命令,蘇男說,幸好他還保留20年前還錢收據,否則家產的土地,再遭銀行強佔也百口莫辯。

蘇男投訴媒體指出,去(109)年12月底接獲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土地查封公文,由於他與第一銀行北港分行完全沒有金融往來,不解為何會欠銀行金錢,唯一家產遭查封心裡相當恐慌,擔心是否身分證於去年初曾遺失而被冒用貸款,跑到第一銀行北港分行詢問,銀行也沒說清楚。】


所以如果有留存10年前法拍的證據 就可以主張以還款

我認為把查封公告藏於月曆之下 也可以舉證 反正有監視器
這樣比較容易構成詐欺
無敵娘娘槍

侵入住居和詐欺都不行,因為這是依照強制執行法所做的合法行為;第二,基於人情義理考量,通常不會把查封公告貼在顯眼處,不然人來人往或客人看了不太好,因為有些債務人會覺得不好看而去撕公告,撕查封公告是犯法的

2022-12-18 11:48
難忘賴+0

你以為查封公告是誰去貼的?是法院的書記官去貼的,然後你要樓主去法院告書記官侵入民宅?再告一個詐欺?

2022-12-18 14:17
swabber wrote:
公告貼後應該是有拍照...(恕刪)


是的,我在監視器裡確實是有看到拍照動作,可是拿下月曆貼上公告拍完照後又把月曆掛上去
以上動作真的讓我很難不去想他的事項第二條,公告十日內以書狀陳明這條
而且要不是有監視器,我家人甚至完全不知道有人開門進入過,更別說會發現有貼這張公告了
而且完全沒有事先通知,或是貼完後的事後告知


多多空空 wrote:
先告一個侵入民宅再看...(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因為父母當初就已經辦離婚了,所以還是跑路進行中
現在是我跟母親弟弟住在這裡,如果對現在的債權人我們應該算占用(??
銀行債務的部分這次是另外一家,不是之前法拍的銀行
之前會被法拍是因為父親把國有租地買下變私人地了
至於出資人應該更難查核,據我母親所說房子是在民國6X-7X年建的
當初還是國有租地興建,推測應該是爺爺那一輩建的


目前是預定周三會去詢問鄰居民代認識的律師,看這個狀況怎麼解決
而侵入民宅與詐欺這個可能到時跟律師問問看

現在主要是想看看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能讓我母親放心
畢竟她比較擔心房子裡的動產會被封而已

我們本來一直就都有共識,最糟的情況就算被封被法拍
到時看誰倒楣買就叫他拆屋還地(聽說這個好像比較少人會碰
shenhung

請保留你的監視器影片~!!

2022-12-18 12:19
leaderone wrote: 請問各位,約10幾年前因為父親銀行欠債跑路導致現在居住的地方被法拍

房屋為3X~4X年老房子所以是未保存登記的狀態

而10年前法拍時已經委請親戚拍回土地並登記我本人的名字

這禮拜又有其他銀行申請強制執行,而且在我上班不知道的情況下拉開鐵門並且請鎖匠開鎖進屋貼公告

當下看監視器也沒有警察,後來來的兩個警察還是我看到有人開門報警叫的

請問遇到這個情形是否有有經驗的前輩能告訴我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題外話==================

我所認知的"公告"是要貼在明顯可以讓人看到的地方

可是他貼的公告卻是故意藏在月曆後方蓋住,還是因為我家裡有監視器才知道他貼在那裏

這是正常的??還是故要要裱人的??

以下附上公告

...(恕刪)



你所謂10幾年前拍賣

是單純拍賣土地而已

還是土地建物一起拍賣
無敵娘娘槍

銀行只有拍建物,沒拍土地.這種純違建沒土地的,基本上沒人敢買

2022-12-18 11:53
黑羽斷翼 wrote:
你所謂10幾年前拍賣...(恕刪)


您好,當時法拍銀行是拍土地而已
leaderone wrote:
您好,當時法拍銀行是拍土地而已


你們有打算買回嗎?

如果有。。你們可在拍賣時考慮一下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如果沒有。。房子賣了。。你們很難拆屋還地
leaderone wrote:
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土地你的 房子你爸的違建
這種案件應該沒有人會去標

你就低價把房子標回來 這樣就沒問題了

如果被亂七八糟的人標去 再來跟你地主揮 勒索錢財
你就要搞差屋還地 官司纏身 這也是很麻煩

房子被標走 你去搞拆屋還地 最後真的拆屋了 你只有一塊地 沒地方住 還是要再花錢建屋

你可以繼續拖下去 看哪個不識相的會去標 然後你在跟他拚拆屋還地

還有一種極端案例 法拍屋屋主(債務人)是是獨居老人的小孩 年事已高 生活困頓 需社會救濟 隨時會掛掉那樣
當房子被拍走 得標人就算強制把這個老人弄出去 問題是這老人離開這房子 就處於隨時會死亡的狀態
這樣法院就很難強制執行 因為強制執行之後 這老人沒地方住 沒東西吃 需要有辦法安置這老人 如果無法強制遷出之後有機構安頓 這人會隨時處於死亡
這樣的案例就很難處理
民法876的規定
會是銀行要你買回你父親在你土地上的地上權?

後續的情形
還請更新專業人士給你的見解
房子會被查封表示房子仍是父親的名子
這個看稅籍就可以知道了
不然法院不會同意銀行查封
而且貼封條時法院人員應是在場的
不然銀行哪敢叫鎖匠開門
也會叫地政去測量
這個法院應該都有寄公文通知
不會事前不知道
貼日曆後應該對是有人住的房子的處理方式
免的住的人被鄰居指指點點
之後應該是想如何處理
如樓上說讓房子進入法拍然後標下
房子就是你的了
你是地主可能也有優先購買權
之前台南有個一樣的例子
地主怕人搶標用天價把自己住的房子標下
反正繳的錢扣除債務後還是會回到自己口袋
Ja100cky

這樣會不會被多扣很多交易相關稅,比如自己買自己的東西要繳所得稅嗎[XD]

2022-12-1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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