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農地地籍資料有375租約

想買一塊農地

地籍資料有375租約

請問有甚麼應該注意事項?
2022-11-14 23:58 發佈
wujs2005 wrote:
想買一塊農地地籍資料...(恕刪)


注意
不要買。
JIN DER LAND OFFICE
wujs2005 wrote:
地籍資料有375租約

基本上....

你沒有權利跟租地的佃農解約....

你要收回自用或申請變更為建地之類的,

都還要花錢消災...

請佃農高抬貴手放過你...


租期屆滿前,
除非符合「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之規定,
如果不是下面所列的情形之一者:
承租人自行放棄耕作、
承租人死亡無繼承人繼承耕作、
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或非因不可抗力持續一年不為耕作、
或該耕地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等情形等,
出租人不得任意終止租約;
然租期屆滿臨換約之時,
除非出租人有滿足「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所列的情形之一,
如出租人可自任耕作、
出租人之收益不足以維持一家生活、
收回耕地不致使承租人失去家庭生活依據、
出租人收回耕地可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等情況外,
出租人不得收回耕地,
仍需於租期屆滿之時經通知後,
前往農業用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進行換約,
而承租人仍持續享有形同「永佃權」之土地耕作權利。

實務上,
375減租已於2000年1月4日透過「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之修正,
正式取消,但因法律不溯及既往,
在前述日期前已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訂定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
承租人(即佃農)與出租人(即地主)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租約之續約、修正及終止,
仍適用該法律之相關規定,
至今仍每隔6年換約一次,
最近一次的換約年度為2015年。
(摘錄自關於耕地375減租之二三事(一)(2018的文章)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買了你也用不了,
而且能收的租金超少,還要不回來,
我家有一塊山坡地就是,
1年租金不到5千,10多人分....
最慘的是收一輩子的租金連遺產稅都不夠繳。
內文搜尋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