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若雙方己簽定租賃終止契約,並約定契約終止後,承租人無水電及出入的權利,那麼在這情況下,房東能強制斷水斷電和換鎖嗎?
若契約己終止但原承租人仍佔用,是否能報警驅離?
只是個過程 wrote:
市政北七路多經過幾次(恕刪)
在美國,
租約期滿被佔用,
可以直接找警方處理強制驅離。
在台灣,
警方不管這種事,
政府無能,百姓當自強,自己找人處理⋯⋯
財富、家庭、健康,目標1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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