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經過甚長,儘量簡述~
與某許姓共同持分一土地,雙方協議出售,他要求一坪15萬以上才願意出售。 來了某家不動
產仲介劉姓,說好不簽委託書,事成從價金扣傭金,去年3/29來了一吳姓建商,別人已出價
7500萬,他加價一百萬,3/31劉姓仲介說他有建商要買,結果帶來與庵當面議價的吳姓
建商,加價到8200萬。 晚上8:30徵得許姓的同意,說4月中才能簽約,問他人在國外?
又說不是,後來約4/8日簽約,中介馬上跑來說要補專簽好報稅,期間一直干擾我讀
契約書,契約書沒寫地主名字,沒寫持份,傭金50萬還抬高成70萬還與4%並列,經庵修正後
,簽了名。 隔天早上10點許姓說不賣了,要仲介找法務處理,晚上仲介拿斡旋金820萬的抬頭
並列兩人名字的支票影本,要求簽斡旋契約書,說是要簽履保不能給支票,只能給看影本,
驚覺不對,已簽名沒給,查網路發現會被告。 發line指責。



然後劉姓仲介一直要騙回那張契約書,4/8日還說是公司財產一定要歸還。
後來吳姓建商夥同該仲公司變造證據,將支票上的許姓名字畫線蓋章,只留庵一人姓名,提告給付報酬。
在庵提告共同詐欺的被告供詞有陳姓的經理人陳述該支票有二人姓名!!!
吃瓜群眾一定想要知道全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