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土地要有興建計畫。
有ABC相連3塊地,目前A想賣,BC不想賣。
但一定要3塊地買到才可整體開發。
請問這樣先買A,但興建計畫整麽寫啊?
政府規定買到18個月要開工,但如BC沒買到,根本無法開工啊!
而整體開發的意思就是,這些土地的全部地主同意一起開發此塊空地,且要留足夠的公共設施下來,在給政府的興建計劃要寫明這個,但錢全部你們要自出,而一般來說沒有人要出錢自弄全部公共設施,所以就要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讓政府來弄公共設施出來,土地重劃,一般這種的可以去開設一個委員會,而申請"自辨市地重劃",若通過的話,你就可以建房子了,但要全部土地都重劃且多數地主都同意土地重劃後的位置和大小,不能只有你的自己跑,土地要分政府一半,一般跑這個至少要10年以上,且可能還沒結果。若你不想跑土地重劃,就是請有意願開發的建商來弄,要不然就是要等政府徵收來開發。
這種地因為要土地重劃才可以用,所以價錢只有正常建地的一半不到,一般都是買來長期投資用的。若你急著要用,就是只能蓋違建先用。
所以正解就,只弄你自己的A地來建房子是免談的。
至於你講的18個月內開工,應該是有土建融的,跟可不可以建房子是兩碼子事。
stynoxyz wrote:
這種地,一般都是早期是農地或鄉村乙建,但後來因併入都市計劃內,而變為住宅用地,但較偏外圍的,公共設施很少的地,而附近可能還有一些農業區,因缺乏規劃和建設,所以才要整體開發才能用。
而整體開發的意思就是,這些土地的全部地主同意一起開發此塊空地,且要留足夠的公共設施下來,在給政府的興建計劃要寫明這個,但錢全部你們要自出,而一般來說沒有人要出錢自弄全部公共設施,所以就要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讓政府來弄公共設施出來,土地重劃,一般這種的可以去開設一個委員會,而申請"自辨市地重劃",若通過的話,你就可以建房子了,但要全部土地都重劃且多數地主都同意土地重劃後的位置和大小,不能只有你的自己跑,土地要分政府一半,一般跑這個至少要10年以上,且可能還沒結果。若你不想跑土地重劃,就是請有意願開發的建商來弄,要不然就是要等政府徵收來開發。
這種地因為要土地重劃才可以用,所以價錢只有正常建地的一半不到,一般都是買來長期投資用的。若你急著要用,就是只能蓋違建先用。
所以正解就,只弄你自己的A地來建房子是免談的。
原來.
現在新埔和芎林一堆小透天都是這種地.
看來真的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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