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有二間房子出租,一間賣小吃營業用,一間出租給一般家庭一直以來都沒報稅,房客也一直想申請補助今年好不容易說服她願意報稅了但是因為都沒報過稅,想請教如果申請的話之前的部分會被追稅嗎?報稅是直接去國稅局申請?還是跟個人所得稅一樣申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