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跟我家的情形好像我們家就是由建設公司代管 請警衛 跟 清潔人員同時間代銷繼續銷售要賣到超過三分之二的法定戶數才可以召開所有權人大會 跟 成立管委會好處是在那之前 似乎不用繳交管理費 依據是 住戶僅需要繳交管理費給 "管委會"建商因為要繼續賣屋也是繼續維持社區的管理跟清潔所以這可能是一個小小的優點 (自我安慰)但是有時候看慢慢的賣 心裡也是有點緊張要是都沒賣完 到底會怎麼樣阿 呵呵
2008-06-15 23:56 by Sonylook我有問過代銷說是: 住戶的2/3那麼建商雖為所有人但非住戶,是不是成立不了管委會是的 要買的人 超過三分之二戶數才可以光是建商不行的不然他一開始蓋好不就可以成立管委會了
Kevin-LG wrote:請問如果賣不好,到最...(恕刪) 如果建商沒有倒閉的話 應該是會一直賣 只是要賣很多年 慢慢賣這段時間 公設因為是要交給 "管委會" 驗收 才可使用 的確就會荒廢在那邊因為根本沒有管委會~~~要給誰驗收總不能建商球員兼裁判自己驗收吧..............只要建商沒倒 應該不用擔心啦最遭的狀況就是 建商不管了 或是 倒閉了已購入的住戶們大家自己成立 自救會 然後 出錢請保全 警衛 跟 清潔變的像華廈一樣這機會不高 因為建商真的倒了 產權屬於他的 會被法拍 會有新的所有權人產生反而更快達到成立 管委會的門檻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