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一直登記在我媽名下 這期間都是我爸媽跟我一起繳房貸
現在賣掉才知道有每年220萬扣打的贈與稅問題
我爸跟我因故有點急需用錢 問國稅局只直接講說你媽先匯220萬 剩下的明年再匯
後面問房仲的說法是賣房結清帳戶 結清多少直接分別匯入我媽我爸我三人帳戶
這樣就沒贈與稅問題 只是有點疑惑 結清帳戶是我媽的名子 這樣就不會被課嗎?
如果當初是三人共同持有房子 是不是就沒贈與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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